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1912-00177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2018年度决算说明信息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8年财政收入实现720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8.6%。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4.6%(主要取消是“营改征”税收扶持政策)。确保了人员工资、重点支出、城乡建设等需要,圆满完成了镇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按征管部门分:税务部门完成收入6135.8万元,同比减少4.9%;财政部门完成收入1065.6万元(含规模收入),同比减少70.7%。按收入种类分:增值税4027.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82.2万元、土地增值税190万元,企业所得税14.5万元、个人所得税134.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3.7万元、房产税46.2万元、印花税47.4万元、契税251.1万元、环保税11.03万元,烟叶税18.8万元,耕地占用税30.6万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7万元(含补助收入196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收入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质量得到提高。当年上划中央2154.4万元,上划省市35.3万元。
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财政支出41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4.6%。其中: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5.4万元、财政税收事务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万元、文化教育体育与传媒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8.6万元、农林水事务272.7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中小企业事务)2232.8万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20万元。
(二)当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8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47万元,补助收入 1965.8万元(增值税返还1873. 7万元、所得税返还68.1万元、专项补助24万元)。上解支出3755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实现财力385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为4141.4万元(剔除2018年元月调款支出3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6万元。基本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三)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一年来,财政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更好地发 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厚植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逐年加大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财政收支均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财政改革和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1.全力保持财政平衡运行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营改增”结构性减税以及环保、扶贫、转型发展三大攻坚工作等多因素影响,财税部门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缓税等行为,防止跑冒滴漏,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完成了年度调整目标任务。一是财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全年财政收入完成7201.4万元,特别是“营改增”后,主体税种得到进一步优化合理,比重进一步提高,非税等规模收入进一步降低。二是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高。全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根据本镇的经济发展严格控制规模收入的增长。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匹配。
2.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创新财政支持经 济发展的方式,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贴等手段,带动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全力推进镇域经济发展。一是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85万元,用于加快工业集中区、政务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帮助和支持物流等中小企业解决临时性周转和扶持资金累计达23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镇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加大投入。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实施,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进一步提升,镇区环境进一步优化,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巩固。
3.着力服务“三农”建设
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惠农政策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涉农资金发放服务管理。在为民服务大厅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服务窗口,为群众办理涉农补贴业务、政策咨询、来信来访等。积极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本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2018年度共发放计划生育补助、民政优抚优待、村干部工资、五保户补助、农村低保、退耕还林补
助、新农合补偿等涉农补贴项目46项,资金1835.59万元。 上述补贴资金全部及时兑现到位,较大的发挥了惠农政策效应。二是积极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果。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政策,2018年新农合筹资388.51万元,参合率达到全覆盖,在全县率先完成筹资任务。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住院患者报销补偿问题。2018年共受理883人次,其中受理申报慢性病就诊证材料142人次,总医疗费用879.26万元,补偿资金361.81万元,通过“一卡通”直达到户,切实解决农民的“看病难”问题。三是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年承保小麦3761.44亩、油菜8284.7亩、早稻17816.8亩,中稻26376.11亩,晚稻13321.75亩,棉花1408.7亩,玉米2323.8亩,大豆2588.02亩,淡水养殖3231亩,能繁母猪138头。加强灾后理赔协调工作,组织专人积极配合国元保险公司开展现场勘察、核灾、定损、理赔。全镇2018年理赔资金81万元。各项理赔资金全部打卡到受灾农户账户,有效化解了农业生产风险。四是积极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继续推行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权力。指导各村规范报账程序,抵制不规范票据77笔,违规资金8.2万元。按季度实行财务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和监督权。2018年全镇代理资产3620万元,代理资源面积 18517亩,代管资金 2150万元,资产资源图片采集 386 张。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共平台交易。2018年全镇三资平台共组织招投标25次。其中:项目工程建设13次,资产资源12次。通过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节约资金26.7万元;资产资源招投标增加集体资金约42余万元。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五是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规定,坚持项目随着计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转款专用。桥东村利用扶贫资金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全村贫困户脱贫。2018年度扶贫资金投入84万元,其中:一是参股黄泥湖光伏项目投入58.65万元;二是省民委支持食用菌项目投资24万元(日前项目资金已投入90%)。三是安排到户产业项目1.35万元。坚持“扶贫先扶思想”,“致富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工作思路,让贫困户积极主动地通过自身努力尽快脱贫致富,让贫困户变“输血”为“造血”。桥东村依托光伏发电和食用菌大棚项目,预计村集体每年将增加5万元,贫困户项目每户每年可增收2000多元。六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共两处,分别为稠林村金果生态农家乐项目及红叶村粮食烘干加工项目。稠林村项目资金60万元,资金拨付51.5万元,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待装饰;红叶村项目资金80万元,项目进度50%,资金拨付43.2万元,工程正在施工中。
4.不断强化民生保障
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建设。2018年,我镇民生工程工作在县民生办的精心指导和镇直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在“巩固、规范、完善、提高”上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民 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各项优抚和低保政策,对全镇优抚63人,农村低保331人,共发放补助资金238万元;农村散养五保户58人,发放补助资金20.5万元;孤儿11人,发放补助资金3.4万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二是积极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使农村公路进一步得到延伸和拓宽,村组道路硬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效的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巩固成果,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狠抓项目申报关、审批关、实施关、验收关。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专账核算,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力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2018年全镇共组织实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6个,涉及6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受益群众3700多人。共需投入资金计86.2万元,其中:村民自筹9.3万元,村集体投入19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57.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50.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9万元,村级文化设施16.6万元。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奖补标识牌安装到位。
5.强化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基本支出管理,认真执行财经管理规定,严控交通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 规模。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政府资产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制订出台了《东流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东流镇镇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东流镇财政支农、惠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东流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法》、《东流镇“村有镇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对财政资金统一专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完善和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界定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将单位征收的包括经营性收入在内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票控费、强化源头、分户管理、定期缴销、票款同行”的管理制度,不断深化财政改革。
2018年,我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实际困难。主要表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较重,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有限,厚植税源有待加强;镇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增长困难,财政收支压力较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保障能力依然不强。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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