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34c/202009-00077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东流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食品安全抽查工作计划】东流镇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计划说明
监督抽查的产品主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较集中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突出重点产品包括:发证产品;重点消费品;安全类、环保类的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纤维制品等。贯彻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将推行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试行建立“抽检分离”和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2020年监督抽查在生产领城注重抽查工业产品、强制性产品和区城性重点产品,在流通领域注重抽查与消费者密切关注的产品。并根据市场监管情况、消费者举报投诉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和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工作措施
为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按“双随机”机制抽查的产品,首先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强制认证产品及有数据库的产品中开展。所有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开。
(二)推行“抽检分离”。由行政执法人员抽样或由技术机构交叉抽样。
(三)加大流通领域实体市场抽样力度。在商场、商店、超市、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现场抽样。
三、工作要求
1、规范监督抽查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遵循科学、公正原则进行监督抽查,使用统一的抽查文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监督抽查计划、监督抽查委托书,告知企业抽检目的、要求和企业的权利、义务。
2、承检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任务,上报抽查汇总表、检验数据、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向主管抽检机构寄送检验报告。
3、抽查细则(监测方案)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后和委托书另文批给承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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