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77R/202012-00096 | 组配分类: | 林长制 |
发布机构: | 葛公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林长制】2020年东至县葛公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东至县葛公镇林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精神,进一步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体制机制,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镇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扛起“护绿”职能,坚决守护好每一寸绿色。
实行最严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控森林灾害,全面推行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蔓延。严格规范林地湿地使用,建立严格的林业生态红线管控机制,积极推进黄湓河葛公段湿地保护和恢复与综合治理、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等工程建设,切实保护好重点生态敏感区。全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森林资源破坏案件,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未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蔓延。
二、抓好“增绿”工程,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持续加强造林绿化,狠抓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矿山复绿等林业生态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做到见荒造绿、见地增绿,实现“应绿尽绿”。持续实施封山育林,延续全面封山育林政策,继续在重点区域实施封山育林,持续巩固封山育林成果。持续提升森林质量,逐步优化和调整森林树种结构,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逐步构筑起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431.3亩,其中长防林工程100亩,农发名优经济林项目121.3亩,其他造林210亩,人工造林小班共41个,长防林封山育林2025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省级森林抚育4500亩,义务植树6.1万株,经验收全部合格。
三、做好“用绿”文章,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建立高效林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发展“森林+”模式,加快林业和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和“森林人家”品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增进绿色福利、生态福祉。全年我镇实施林业“一村一品工程”,鼓励各村发展黄精、猕猴桃等林下作物的种植。不断加强林权管理服务工作和林权登记发证的确权工作,全年累计新发证30余本。规范开展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累计流转林地面积300公顷。
四、强化“管绿”措施,林长制改革更需要制度创新。
全面建立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了“一林一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摸清各级林长责任区的森林资源现状信息。镇级林长办负责镇、村两级林长信息档案库建设;建立了“一林一策”目标规划制度,以各林长责任区为落点,引导林权人或林业经营者参照森林经营方案或湿地保护修复方案的编制规范;建立了“一林一技”科技服务制度,确定每名林业科技人员直接联系服务一个林长责任区,切实当好林长的参谋助手,为各类林业生产提供科技服务;建立了“一林一警”执法保障制度,责任森林公安民警负责当好情报员、宣传员、调度员、联络员、辅导员,为森林资源安全保驾护航;建立了“一林一员”安全巡护制度,镇村两级林长负责将本地所有森林和湿地等林业资源分布区域统一划分为若干个巡护责任区,统一组织选聘和配备护林员,全面落实日常巡护工作;
五、汇聚“活绿”动力,推动资金资本进山入林。
建立林业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资金需要。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抓好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建设,健全金融扶持林业生态建设机制,完善森林保险制度,落实惠农惠林贷款政策,推动林业资源向资本转化。全镇公益林及天然林管护切实有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如数及时发放到位,全年累计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7万6465元,累计发放国元森林保险旱灾补偿70万余元,发放林业“劝耕贷”共计150万余元。
葛公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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