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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流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命令
名称: 【基层治理】东流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基层治理】东流司法所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东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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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以及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东流司法所于9月15日上午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近期表现进行集中点评,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纪律,要求矫正对象在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微信日报告,并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活动中,东流司法所所长陈云峰向矫正对象传达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精神以及相关要求,工作人员以案例解读方式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有关侵权责任和合同纠纷相关条款,并要求矫正对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上,还针对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进行了宣传,并发放问卷调查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双提升”工作。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学习,端正了矫正对象的学习态度,让他们明确身份,严明法律底线,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取得了较好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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