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41821003287545U/202403-00076 | 组配分类: | 丧葬补助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发布机构: | 龙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东至县龙泉镇丧葬补助金申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对象范围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二、办理材料
1、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丧葬补助金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给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办事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办理地点
东至县龙泉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就业社保窗口(龙泉镇财政分局大厅)
八、咨询电话
0566-8069609
九、监督举报电话
0566-806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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