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318N/202012-00156 | 组配分类: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
发布机构: | 尧渡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机关单位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和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各科室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停放,不准放在办公楼门厅内。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科室划分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垃圾不积压,及时拖运。日常办公垃圾暂时放置每层的垃圾桶,积水垃圾须每天清理,垃圾桶套有垃圾袋。每日垃圾由保洁员送至单位规定的垃圾集中点,集中点垃圾桶要有盖,桶内外及时清洗,环卫工人每日定时拖运。
八、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一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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