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7467961486/202205-00094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2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不含复读生)
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的标准:录取在省内高校的资助500元;录取在省外高校的资助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
三、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流程:
1.县学生资助中心依据本年度资助政策、资金计划向各普通高中下达本年度资助计划。
2.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学生申请。
3.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个人申请,经学校资助部门及学校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受助对象,并在本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并对学生的申请理由签章确认,同时家庭致困原因佐证材料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
5.以校为单位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县学生资助中心。
6.县学生资助中心及时审核汇总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生名单县级汇总表》,上报市学生资助理中心。
四、咨询电话: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0566-702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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