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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010-00015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香隅镇湖长制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香隅镇湖长制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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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根据《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池办秘〔2017〕40号)、《池州市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实施意见》(池办秘〔2018〕86号)、《东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东办发〔2017〕22号)和《东至县在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东办秘〔2018〕62号)的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落实湖长制管理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围绕 “三美东至”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河长制工作经验,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在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推动各级湖长严格履行湖泊水域保护、岸线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之责,有利于更好发挥湖(库)对河流水质提升、乡村美丽经济打造等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功能。

二、主要目标

香隅镇总水域面积10平方公里,现有湖泊2个,分别为肖思湖、太泊湖,太泊湖水域面积为20.7平方公里,肖思湖水域面积为1.5平方公里。到2018年8月底,全镇湖泊实现湖长制全覆盖,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到2019年,全镇湖泊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面建成湖泊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三、湖长设置及职责分工

(一)湖长设置

香隅镇域范围内,肖思湖、太泊湖全面落实“湖长制”。由镇党委书记张柏春、镇长桂玮担任总湖长。

太泊湖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叶金华担任镇级湖长,中畈村村委会主任周有发、合延村村委会主任张结才、香泉村村委会主任王姣贵、香山村村委会主任方大斌任村级湖长。

肖思湖由纪委书记方升和担任镇级湖长,合阜村村委会主任章发春。

(二)职责分工

1 、总湖长是区域湖(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湖(库)管理保护负总责,每年组织召开1次以上湖长制工作会议。

2 、镇级、村级湖长是包干湖(库)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包干湖(库)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湖长开展工作。

四、重点任务及工作机制

(一)重点任务。根据《东至县在湖泊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湖泊水域空间管控、湖区围网和水库养殖管控、湖泊岸线管理保护、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等“六项任务”。

(二)组织机构。镇湖长办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镇“湖长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本区域内“湖长制”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制。参照《东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手册》,建立完善河长湖长会议、河长湖长巡河、信息公开报送、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湖长制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人大、政协作用,加强对湖长制工作的监督。各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湖长制”工作。

(二)加强要素保障。认真开展湖(库)管理保护和实施“湖长制”工作,加强财政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湖(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要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水环境治理、湖(库)维修养护、湖(库)保洁等市场主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湖长制”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广泛组建护水志愿者队伍,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湖(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发动公众参与,努力营造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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