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003287502E/201912-00117 | 组配分类: | 林长制 |
发布机构: | 泥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泥溪镇扎实推进“林长制”落实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加强组织领导。泥溪镇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印发《林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林长”及相关责任人,定人定责。
强化宣传举措。泥溪镇在全镇主要河道沿岸、山场林地,树立宣传牌,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横幅等媒介,广泛宣传“林长制”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爱护水源湖泊山林等自然资源。
强化整改落实。该镇每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书面文字汇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村(社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及时兑现奖惩,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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