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运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乡镇于9月20前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制定的《东至县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对本单位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将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到主动公开工作中。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栏目内容保障。各县直部门、各乡镇要按照指引及《标准目录》要求,对照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梳理新增栏目及事项,建立健全标准目录内容日常维护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推广成果总结报送。各乡镇、部门于9月15日前将试点成果推广运用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报县政务公开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文件学习,压实责任,强化学习自觉、运用自觉,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鼓励创新交流。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及时总结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监督保障栏目“宣传培训”子栏目。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政务公开办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指导、了解和评估,衔接处理运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做好上下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目录内容,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联系人:叶干城,联系电话:7026048,邮箱:dzxmail@126.com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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