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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规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3-31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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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相关要求,东至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多举措推动两个“清单”全面融入执法实践,切实在执法中做到“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提升执法的温度和效能。

全面学习,精准把握政策。为全面掌握两个《清单》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大队、相关科室及基层所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重点明确12种“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行为”的适用条件及界定标准。同时,通过线上交流群分享学习资料和典型案例,确保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政策核心,既避免“一刀切”式执法,又防止政策执行变形走样。

规范流程,办理首例案件。我局接消费者投诉,称辖区内某商店销售过期的真空柿饼。经现场核实,该店索证索票齐全,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因疏忽未及时自查导致销售过期食品,涉案货值金额为6元。鉴于该店属于初次违法,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货值金额小,未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当事人也立即开展自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清单规定,经集体讨论,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持续深化,扩大政策成效。以首例案件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适用“两个清单”的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执法公正、规范;另一方面,强化指导服务,通过组织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深入理解政策内容,提升合规经营意识,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将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用得准”“落得实”,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撰稿人:朱倩云核稿人:朱正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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