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5.0亿元,同比增长4.6%,与全市增速持平,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4%。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4.4亿元,增长4.4%,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69.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6亿元,增长5.1%,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30.2%。按行业分,批发业完成2.2亿元,增长3.6%;零售业完成28.2亿元,增长4.6%;住宿业完成0.4亿元,增长4.9%;餐饮业完成4.2亿元,增长4.7%。 ( 撰稿人:胡旭.审核人:王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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