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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县委社会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5-07-2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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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在同岗位中依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地址:东至县住建局大楼5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并签署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的诚信承诺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要求“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属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并签订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见附件2)等材料,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9日(星期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5290960、7020050

 

 附件:1.2025年东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中共东至县委组织部    中共东至县委社会工作部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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