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礼虎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十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扩内需、壮产业、抓项目、惠民生、防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开创现代化“山水升金·和美东至”建设新局面!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会议认为,《纲要》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切合东至实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我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东至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奋力追赶、加速崛起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驱动、开放发展、城乡融合等五大战略,实现“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再造一个新东至”的五年目标,奋力建设实力东至、活力东至、魅力东至、幸福东至。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东至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至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至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东至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东至县2026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东至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东至县2026年本级预算。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叶云生主任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院生院长代表县人民法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东至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遥代理检察长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东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夏凡 初审:丁满莲 复审:赵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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