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四普新发现文物认定工作,2026年3月6日,东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东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专家论证会。
会议邀请市文物局及文博专家进行评审,县文旅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县四普办普查工作队参加会议。
会上,专家们认真听取普查队关于新发现待认定文物的详细汇报,逐一核查相关材料,并对完善部分文物的名称、类别、年代及相关资料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依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专家组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等方面对文物点进行了全面评估和逐项论证。经充分研讨,专家组一致认为,普查队提交的95处待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符合认定标准,同意将其认定为东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
下一步,东至县四普办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物相关资料,积极准备普查验收,为后续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来源:吕善文 编辑:徐新纪 初审:邓国栋 复审:金泽田 审核:程仙媛 监制:王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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