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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19 来源:胜利镇人民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胜利镇党政办联系(地址:东至县胜利镇利民路27号,邮编:247200,电话:0566-8018005,传真:0566-80180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胜利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紧盯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心的社保民生、重点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难点、热点事项。2023年共通过县政府网站胜利镇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40条,其中涉及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信息150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53条,自然资源、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426条,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1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文件和规划文件进行梳理并纳入全县政策文件库,2023年我镇无规范性文件,共发布政策文件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栏目。优化栏目设置,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胜利镇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配齐硬件设施。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建设集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功能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全方位提供意见收集、信息咨询等各类服务。三是丰富宣传载体。安排专人负责运维“胜利时讯”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频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推送镇党委政府工作动态和党政信息,共发布信息1084条,总关注用户5117人。四是完善村务公开平台。通过辖区21个村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涉及群众利益的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积极整改测评发现问题60个。将村(居)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开展专题调度培训会2次。2023年,我镇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在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考评中获优秀等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制度执行不严。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主动性不足。部分信息存在逻辑错误,语言表达不精准,解读形式不丰富。二是日常督促自查不足。各科室间协调配合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操作不熟悉,业务培训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能职责,充实人员力量,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日常更新,加大解读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不定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抽查检查,及时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创新做法:

根据本地实际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一是配齐硬件配置。在镇为民服务中心显眼位置开辟专区,张贴明显标识;设置“政务信息查阅区”,配置台式电脑,方便群众线上信息查阅。设置“政策取阅栏”,集中摆放政策文件、报刊、办事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纸质文件;悬挂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积极征集群众意见,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优化便民服务。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申请接待工作,对有政务公开申请需求的群众进行流程讲解,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引导申请人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进行申请,并及时与相关科室对接,做好后续公开工作。同时设置办事服务二维码矩阵,分类别提供办事指南、查阅获取、互动交流等服务。三是强化功能建设。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融合,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互通互享,让群众和企业通过专区感受到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