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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其他 / DOC
标题: 东至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23
东至县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3 16:06 来源:东至县残联 字号:[默认 超大]

一、2021年我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具体有哪些内容?

答:2021年我县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包含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部分。

二、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的实施对象、申请程序、补助标准?

答:实施对象:享受城乡低保或其他贫困对象,且在服药、治疗的困难精神类残疾人。

申请程序:本人或监护人持精神类二代残疾人证、本年度或上年度精神病医院提供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的原件或复印件到村(社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申办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残联审核,纳入药费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2021年每人补助1000元。

三、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施对象、申请程序、具体内容?

答:实施对象:年龄为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

申请程序: 残疾儿童监护人持具备相应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医疗诊断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东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乡镇残联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予以受理初审,报县残联审批。

具体内容:康复训练补助和免费适配假肢、矫型器、辅助器具。

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  监督(咨询)电话:0566-702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