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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其他 / DOC
标题: 《东至县2021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和履约服务工作》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3
《东至县2021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和履约服务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2 来源:东至县残联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起草背景: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是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扎实推进我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二、起草意义和总体考虑。

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和残疾人感受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的实惠以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 

三、签约和履约服务要求

(一)主动协调,共同配合,做好签约服务

1.各地残联要将本地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持证的残疾儿童(0-14岁)、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精神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名单提供给乡镇卫生院。2.协同乡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对名单中的残疾人进行签约,做到“应签尽签”。3.对名单中长期不在家或者无法提供履约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签约。4.2021年各地按照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和县总医院联合印发的《东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1-2022年度实施方案》文件和县扶贫开发局文件精神对残疾人签约的,要力求做到每个签约残疾人都能得到个性化康复服务,签订时必须注明残疾人证号码、是否贫困残疾人,其中非贫困重度残疾人、非贫困精神残疾人和非贫困残疾儿童签约自费部分资金各地与县残联核算支付。

(二)强化履约服务,不断创新履约服务方式

各级签约履约服务机构在《东至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1-2022年度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要认真学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中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目录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支持性服务,指导、支持残疾人康复,切实把对残疾人的关怀和服务送到残疾人家中,体现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四、有关要求及创新举措

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档案按照县卫健委要求建档,非贫困重度残疾人、非贫困精神残疾人和非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档案在履约后要增加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内容,将签约的非贫困重度残疾人、非贫困精神残疾人和非贫困残疾儿童的居民健康服务档案分列存放,在居民健康档案盒内加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形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档案”并作出标记。

村、社区专职委员和乡镇残联要主动对接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及时掌握基础数据,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将2021年签约残疾人具体信息按照附件1要求于2021年1月28日之前上报县残联。

认真做好宣传和总结推广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的宣传工作,鼓励残疾人主动履约,同时各地要将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