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7 14:57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关于印发东至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于2021年5月12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实现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清除,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4月29日至5月10日,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二)5月11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迅速行动、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做实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分布情况,并制定问题清单、标准清单、时限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整治标准,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实行对单销号。
(二)强化追根溯源。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
(三)总结巩固提升。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清单中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核实销号。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组织力量错时巡查,对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安排人员驻守。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不定期滚动式排查,根据需要可安排多轮集中整治,严防反弹回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油品流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互联网+现代技术”智慧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切实负起责任,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定期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单位:东至县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 东至县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 徐照中
政策咨询电话:0566-701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