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张斌
职务:东至县应急管理局救援服务中心主任
时间:2021年5月6日
地点: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
一、 制定背景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我县应急管理体系发生了变化,职能发生变化,因此为规范管理,适应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有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中共东至县委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 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了指导全县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三、 起草过程
(一)成立起草小组,深入开展调研。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形成了《预案》。
(二)协调沟通论证,按程序审议报批。经2021年4月19日县政府第16届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三)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四)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五、主要内容
《东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共分为七大部分
(一)预案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建设等进行说明。
(二)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对县级各单位、社会组织相关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单位的分工合作,指导在各单位应急工作开展。
(三)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内容。
(四)应急准备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
(五)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
(六)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
(七)附件,明确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
六、创新举措
(一)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组织指挥体系。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上级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对,县级应急预案响应。当突发事件涉及本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超出本县政府处置能力的,以及其他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报上一级党委、政府组织应对。
(三)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四)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市、县级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省政府应对能力的,以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牵头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五)应急管理“三大系统”建设。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全过程提供高效支撑。
(六)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单位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七)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