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重点解决主城区范围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持续努力,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使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提高实施方案质量,起草人员多次深入老旧小区进行参观调研,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论证。在2021年拟改小区内发放《居民问卷调查表》,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东至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通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情况,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2021年东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送审稿)》,经2021年5月24日东至县人民政府第16届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9个,其中主城区35个,东流镇1个、大渡口镇2个、龙泉镇1个。
2021年7月部分小区开始动工。2021年7月底力争所有小区全面开工。计划年底前完成35个小区改造施工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为了提升老旧城区居民生活水平,优化老旧小区适老化内容,修复危房、整治环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改造。1.新建给排水管道,预计本次老旧小区改造需新建共48000米给排水管道;2.完善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停车位、消防、路灯、环卫、安防等配套设施;3.针对老旧小区内的楼道昏暗、屋顶渗水等问题,鼓励居民结合实际自主修缮;4.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将在严格控制规模的范围内,建设物业用房、居民娱乐活动用房、快递驿站、社区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5.对拟改小区内的房屋进行鉴定;6.引导老旧小区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工作、拆迁及建后管养组、工程建设技术保障组、资金保障、项目预算评审及审计等五个工作专班,完善协同机制。二是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职责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三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做好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明确宣传发动、确定方案、组织实施、验收考评、长效管理各个步骤人员职责分工,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住建局
解读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王国义
电话:0566-702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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