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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专家解读】县财政局财政(国资)工委委员、副局长朱国平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11
废止日期:
【专家解读】县财政局财政(国资)工委委员、副局长朱国平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17:05 来源:东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份,东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东政〔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夯实“六稳”“六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民生工作,事关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美东至”开局起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七有”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了《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东政〔202114)明确项目新增、退出、调整情况,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二、主要考虑

 一是贯彻上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尤其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衔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理解把握保障民生要求内涵,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明确思路方向和奋斗目标。

二是结合东至实际。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四次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七有”目标,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建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结合地方财力谋划重点范围和主要内容。

三是积极吸纳民意。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建议表、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民生工程专题网等渠道公开征集意见,并积极研究吸纳。

四是认真抓好落实。坚持建管并重、一体推动,协调县直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省、市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工程类运行方案,努力提高项目推进实施精细化水平。

 三、项目安排

《通知》提出,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上年相比,新增6项、退出4项、调整实施8项、继续实施19项。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退出4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产收益扶贫、健康脱贫医疗保障。

(三)调整实施8项民生工程。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退出,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调整文化惠民工程,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内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因建设任务已完成并已纳入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共建共享,农村体育活动因纳入群众体育竞赛统筹实施,两项内容退出民生工程;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一体化辐射带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四)继续实施19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2021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通知》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精准务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快解决群众在民生领域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

(二)补齐短板,注重有效持续。着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注重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本推进民生工程,有序补齐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助力乡村振兴。

(三)强化调度,聚焦精准推进。将民生工程纳入重点工作调度范围,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建立项目包保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县民生办坚持月通报月调度机制。

(四)严格考评,提升绩效水平。健全民生工程考核机制,完善乡镇和部门民生工程分类考核办法加强第三方评估、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五)营造氛围,精细宣传引导。常态长效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开展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加强舆情管理,加强民生政策解读。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形象标识推广运用,扩大民生工程影响力

五、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读人:财政(国资)工委委员、副局长朱国平

    电话:0566-701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