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8214864963591/202104-00046 组配分类: 残疾人康复与救助
发布机构: 东至县残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其他 / DOC
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东残联〔2021〕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1
关于做好2021年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16:24 来源:东至县残联 字号:[默认 超大]

各乡镇残联:

为进一步指导我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县残联、民政局、扶贫开发局、财政局联合文件(东残联〔20214号)精神,为规范2021年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二、救助条件:

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东至县户籍;

2.低保户或脱贫户家庭内有2个以上(含2个)的残疾人,(必须持有一至四级残疾人证)。

三、救助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属地管理原则。

四、具体操作

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都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采取调查摸排的方式,以户为单位,由村(社区)和乡镇分别逐级填写《东至县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低保证或脱贫户手册、第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经村(社区)、乡镇两级公示并审核后,报县残联进行审批。

五、时间安排

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资料(含附件3、两次公示清单图片)和资金传递表,于426日前上报县残联。

六、资料整理

1.各乡镇对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资料进行整理,每份档案按:申请表;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1+残疾人2+残疾人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残疾人1+残疾人2+残疾人3);低保证复印件或脱贫户手册复印件;顺序要求整理,一式二份,一份县残联存档,一份经县残联审批后退回乡镇存档。救助花名册一式二份将报县残联。

2.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资料单独整理归类存放。

七、其它事项

1.所有一户多残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表格填写一定要完整,尤其是农户编码和手机号码(必须是救助对象本人或户主手机号码)要准确无误,手机号码(上报县残联前)要专门进行核实确定,保证回访时能打通,且知道救助事项。

2.各乡镇要本着实事求是、应助尽助的原则,要确保一户多残救助工作不假、不漏,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资金由乡镇负责追回,因不作为造成漏报的由乡镇负责解决,造成严重后果按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乡镇残联上报纸质材料前必须将各种表格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盖章、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