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总体情况
1.通过政务平台向各乡镇、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征集了意见。截止7月31日收到1个部门的修改意见。
2.于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期内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县文旅局
将“第十条 引导基金优先支持以下类型的产业基金和重点项目”后的“健康养老”修改为“文旅康养”或是单独增加“文化旅游”。
采纳
2
县民政局
无意见
3
县科经局
4
县总医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