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4 11:1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明确要求“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2019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皖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0年12月21日,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1年8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21〕18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食安安徽”东至形象,县食安办会同县有关单位起草了《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26日印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食安办以及市委、市政府、市食安办的决策部署,县食安办牵头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意见后,经过共计五稿的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县政府,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提请以政府办名义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县战略,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统领,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示范创建、社会共治的原则,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以点带线、以线织面,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努力打造“食安安徽”品牌东至形象,实现全县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启动《方案》起草工作,该方案主要依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21〕18号),结合工作实际,草拟《方案》初稿,经反复讨论与修改,于7月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1年7月28日县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征求东至县“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通过公文平台发函向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搜集与食品安全品牌创建关系密切的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科经局等单位的书面反馈11份,其中县卫健委提出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其他均无意见。
(三)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意见,无反馈意见。
(四)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1年8月9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10月25日,经县政府第16届10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县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36家,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基地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各1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五、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从夯实品牌创建基础、提升品牌基础支撑、加强品牌动态管理3个方面提出16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在夯实品牌创建基础方面,提出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1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培育林下特色中药材、森林食品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生产基地1个;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10家、餐饮服务企业15家;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2个、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在提升品牌基础支撑方面,提出立足我县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优质农产品,鼓励与高校院所科研合作,“三品一标”产品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在加强品牌动态管理方面,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创新举措
一是注重激发企业能动性作用,发挥社会共治合力。
二是定期发布“食安安徽”品牌名单,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三是完善品牌建设经费多元筹集和投入保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
七、保障措施
一是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融入我县“十四五”规划和食品安全规划中,把“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布局。
二是强化宣传推介东至县食品品牌,加大知名自主食品品牌宣传力度,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
三是完善“食安安徽”品牌建设配套制度和食品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四是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考核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解 读 人:朱马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6-701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