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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专家解读】农险办主任陈贡献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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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农险办主任陈贡献解读《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08:59 来源:东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月日,东至县人民政府第16届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9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扶贫类综合保险,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及意义

“防贫保”是在我国脱贫攻坚过程中创新开发的保险产品,是在把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与扶贫理念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保障职能,对临贫易贫人口做到“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切实防范贫困人口致贫返贫风险,建立稳定持续的防范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防贫保”是在财政补贴保费的框架下,由经办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使用效率。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38号)明确把农业保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创新构建1个总体政策框架和若干个具体实施方案的“1+N”政策供给体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大宗重要农产品种为主体,特色农产品保险、“防贫保”综合保险、蓄滞洪区农业保险为辅,叠加政府巨灾保险、市场化商业保险的“一主三辅两叠加”农业保险新发展格局,为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保障。强调进一步深化“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改革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号)对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防贫保”综合保险的具体内容和指导范式,强调了该项工作的保障措施。

3.《关于开展池州市“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池农险办〔2021〕8号)政策文件为依据。

三、《实施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了《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通过印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意见,对《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东至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通过。2021年10月11日经县政府第16届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四、《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实现参保对象得保障、经办机构可持续、财政补贴有效益的多赢格局。

五、《实施方案》主要任务

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是为我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共计11361户28776人)竖起一道防火墙,防止他们返贫致贫,助力他们脱贫致富。采取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险种包括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基本生活保险、家庭财产损失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七项,基本涵盖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保险需求。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21年-2025年底,所需保费资金由县财政全部承担。

六、《实施方案》创新举措

1. 将“防贫保”综合保险纳入农业保险“一主三辅两叠加”新发展格局中,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农险“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开展承保理赔工作。

2. 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林业、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税务、广播电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农险办)负责日常工作。

3.将“防贫保”综合保险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所需保费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七、《实施方案》下一步工作安排

1.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全面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发挥各乡镇乡村振兴站(办)抵临一线的优势进行政策宣传;三是通过包保联系人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四是保险经办机构发放“防贫保”综合保险政策宣传册进行宣传。

2.召开全县“防贫保”综合保险工作推进会,确保该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有序高效地开展,充分发挥政策效益。

3.财政局(农险办)联合乡村振兴局、保险经办机构实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八、政策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读人:财政(国资)农险办主任 陈贡献

电话:0566-701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