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池州工业学校: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休息权利,现就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暑假时间安排如下:
1.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池州工业学校于7月3日放暑假,普通高中于7月12日放暑假。
2.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池州工业学校和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秋季学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高二、高三年级8月22日报到,8月23日正式上课。新生军训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于开学上课前5天到校,提前安排师德教育、集体备课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统筹课程安排,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及各项工作总结,提前安排部署暑期及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
2.各校(园)放假前要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溺水、生命健康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为主题的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活动,针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班主任要开展“一周一提醒”工作;暑期预防溺水工作要做到方案制定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跟踪管理到位、台账建立到位。指导家长加强对初高中毕业生暑期学习生活管理,严防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各校要严格执行书面作业总量要求,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或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辅导班。
5.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宣传,实施阳光操作,严肃招生纪律,切实做好各类招生工作。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学。妥善处理群众有关招生入学问题的来信来访,确保招生规范、有序。
6.加强家校沟通,动态掌握学生假期外出情况,提醒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谨慎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返池后及时到当地居(村)委会报备登记;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假期落实好家庭成员和学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的暑假生活,重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
7.从师生离校之日起,恢复皖事通师生健康信息每日打卡,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暑期各学校要做好校园封闭管理。
8.各校(园)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假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安全大检查,消防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表于6月30日前报县局),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暴雨山洪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安排表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