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激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内生动力,着力扶持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促进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自身发展、辛勤劳作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1〕372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 号)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提出具体实施建议,经充分研讨后起草了《东至县2021年特色种养业产业到户帮扶项目实施办法》,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后,6月上旬经扶贫开发小组会议讨论后通过,6月2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户帮扶项目扶持对象为全县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脱贫户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五、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明确了扶持对象和内容:到户帮扶项目扶持对象为全县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根据脱贫户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户项目重点支持自种自养、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实施办法确定了扶持标准:围绕七大类特色产业,鼓励脱贫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执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作为项目予以奖补支持,切实杜绝“小、散、弱”项目。到户帮扶项目扶持标准实行封顶奖补政策,脱贫户每户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2000元。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扶持对象受益原则。紧紧瞄准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围绕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二是以奖代补原则。为确保不养懒汉,又充分调动扶持对象发展积极性,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到户帮扶项目奖补资金一律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
三是设定上限原则。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到户帮扶项目,奖补资金额度设立上限,限额标准为每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不超过3000元。
四是账实一致(线上线下)原则。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到户项目信息要及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更新,县级抽验将同步抽查系统更新情况,在项目验收合格和线上线下信息一致的前提下,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三方共同组成验收组,每乡镇随机抽验部分到户项目。项目验收时间为6-9月份。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户。
七、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东至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程启斌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6-327543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