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介绍一下《方案》的制定背景和过程?
答:为打造东至“温暖调解”品牌亮点,根据池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姓说事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司通【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请问《方案》的制定意义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
问:请问《方案》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由胜利镇司法所拟稿,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文件下发。
问:请问《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从2021年5月上旬起,组织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百姓说事点”,搭建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平台。
问:请问方案具体内容是哪些?
答: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5月上旬)。
各村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做好动员发动工作,了解、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百姓说事点”建设工作中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底至2021年11月底)。
1.搭建工作平台。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亭子、广场、市场、杂货店、村(居)民活动中心等群众经常聚集地建立“百姓说事点”,在此基础上,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示范点,明确一名信息员。“百姓说事点”要悬挂统一的标牌标识、制度职责以及信息员联系方式;设置“百姓留言本”,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记录下来;建立法律图书角,便于群众在生活娱乐的同时随时学习法律知识。
2.规范工作流程。在每个说事点选聘群众威信高、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村(居)民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可以由调解员兼任(可结合各村金牌调解员选用),每天在“点”上倾听群众说事儿,便于群众随时提意见、说建议、谈看法,反映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说事首问负责制,信息员对群众“说事”及时登记,能够当场答复处理的,由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当场答复处理。信息员参与人民调解并制作规范调解卷宗的,比照当地人民调解员享受案件补贴。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每周安排人民调解员到“百姓说事点”排查走访一次,与“点”上的群众面对面交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向当地司法所报告,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司法所定期收集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不能答复或解决的事项,召开研判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将办理意见报至所在乡镇,由乡镇负责协调解决,司法所负责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各司法所应当不定期检查各“百姓说事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办结事项进行回访、没有办结的事项进行跟踪,防止问题反弹或扩大。
三是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初至2022年1月中旬)。各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分析本地区“百姓说事点”建立以来运行情况,总结“百姓说事点”的经验举措和成效,提出进一步完善“百姓说事点”的意见及举措。
问:请问制定该方案有无相应的创新举措?
答: 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问:请问制定该方案有无相应的保障举措,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方向?
答: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确保“百姓说事点”建起来、用起来,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百姓说事点”进行实地调研,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对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推进试点工作任务、目标、效果全面落实。
(三)加强工作宣传。大力宣传“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群众支持、参与“百姓说事点”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胜利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 胜利镇司法所
电话 : 0566-80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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