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当前,新冠疫情散发、极端天气不确定性和出行需求增长交织,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在叠加累积,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运输企业效益下滑,可能存在利用春节春运多拉快跑、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为推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春节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2021年1月10日,安全股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组织起草《通知》;二是会议研究。召集客运企业、局属各单位组织修改;三是安全股根据会议修改完善《通知》,由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运输企业、渡运企业严格落实恶劣天气营运要求,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客运接续接驳,严防“三超一疲劳”,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源头排查,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同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切实防范和消除春运安全风险。
三、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在组织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督促企业落实春节春运安全生产措施的督查督导。
五、创新举措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交通秩序和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专题组织开展春节春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活动;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告知承诺。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要组织对以往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要实行现场复查全覆盖,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彻底消除或有效防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切实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决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汪保和,安全股副股长
解读时间:2021年1月25日
联系电话:0566-529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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