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东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三美东至”,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皖绿办〔2022〕2号)要求,就做好我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动员。全民义务植树是有效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法律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把全民义务植树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各乡镇要科学谋划,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具体抓好落实。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法定植树义务。
二、创新尽责形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本着“方便尽责、多样尽责、全年尽责”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落实好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森林抚育、林木管护、自然保护、公共绿地认种认养、古树名木养护、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绿化公益宣传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大力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履行公民植树义务,对自愿参加“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扫描安徽省绿化委专门设立的“全民义务植树在线捐款”二维码。捐款时,请选择项目——池州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公益活动,填写真实姓名、户籍或暂住地区、身份证后4位、手机号码等信息。
安徽省绿化委“全民义务植树”捐款二维码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广泛组织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倡导生态文明新风尚。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履行单位绿化责任,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创建“八一林”、“工会林”、“青年林”、“巾帼林”基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争当造林绿化先锋。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和报告制度,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做好8类尽责形式分类统计,总结做法成效和典型案例。
四、确保栽植成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要符合社会公众常态化多样化履行法定义务的需求,并安排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在工作推进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坚持适地适树,合理选择绿化树种,科学植树,严格按设计施工,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栽植质量,确保造林成活和景观效果。
请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开展情况,于9月30日前将2022年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凌健楠, 联系邮箱:dzxcszhb@126.com,
联系电话:7011362。
附件:1、东至县2022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
2、东至县2022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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