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东至县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承包地权益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起草过程
由镇乡村振兴办结合实际牵头拟定初稿,经镇村两级座谈会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后,上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摸清全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底数,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集中化解,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排查化解范围
农村宅基地纠纷。对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农村承包地纠纷。对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工作重点
全面摸清底数。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上级交办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以村民组为单位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积极稳妥化解。对排查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实责任人,逐一明确化解时限,遵循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层级管理”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稳妥化解。
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镇组织实施。建立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并及时向镇联席会议报告。
村级细化落实。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部门协同配合。镇联系村领导及成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到包保村开展指导工作。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加强配合,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30日前)。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明确政策口径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各村工作方案于1月30日前报镇工作专班。
2.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30日-3月31日)。一是摸清底数。按照“镇包村、村包组”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对本地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逐级上报。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对有纠纷的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和《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对确实难以解决的、久拖不决的纠纷,落实包保责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从2月起,各村每月7日、22日前汇总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报镇,镇每月8日、23日前报县工作专班。三是汇总上报。《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盖章后,于3月1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3.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做好分类处置,边排查边化解,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由镇政府盖章后,每月1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
4.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经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6月5日前报县工作专班。《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重点纠纷包保表》销号后,于6月25日前盖章报县工作专班。
六、创新举措
建立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化解工作专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把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定期听取包保村负责人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负责人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级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重大纠纷不出县。
(四)及时报告信息。各村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镇工作专班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影响全镇整体工作进度的,进行约谈通报。
解读机关:胜利镇政府
解读人:朱立进
咨询服务电话:0566-332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