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每年6月为我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池州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池林办字〔2022〕63 号)和《关于印发〈2022 年东至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东至行”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22〕71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东至行”林业安全生产活动,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要求,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要求,经过局班子会通过,由东至县森林资源综合救援救护中心起草,办公室下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活动主题开展好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东至行”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广泛发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五、主要任务
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活动进行专题动员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各基层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时刻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六、创新举措
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林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林区、进景区”,增强林业行业相关企业和林区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七、保障措施
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统筹部署,结合行业实际与日常工作,创新方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东至行”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好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认真履行好林业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落实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林业局
解读人: 党组书记、局长程步新
咨询电话:0566 — 701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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