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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解读】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吴荟同志解读《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9
废止日期:
【部门解读】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吴荟同志解读《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3-19 09:58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原《东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东政办〔2015〕4号)于2015年2月16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 2021年8月18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池政办秘〔2021〕66号),保持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对县预案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健全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救援,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的防范、削减次生灾害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命健康及环境破坏的影响。

三、文件起草过程

《池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后,我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各成员单位“三定”规定,立即着手《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起草工作,查阅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料,于2021年12月13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采纳2条。2021年12月24日,通过我局政策法规科内部合法性审查,2022年2月8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2月28日,经县政府第17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11日,《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主要任务、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监督管理、附则等8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增加了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三大类组成。《东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全县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性文件,是部门单位协作配合、应急联动处置和管理的基础,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牵头修订完善各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主要是对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各专业组的职责,增加了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交警、民兵、医疗和蓝天、曙光等基本救援队伍为主,武警为救援后备力量。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部分。主要是补充完善了预警内容,增加了预警发布的渠道,明确了事故信息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并对不同报告方式的重要信息内容进行了规范。

(四)应急响应部分。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基本应急响应程序、指挥和协调、处置措施、响应升级和降级、响应终止和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应对工作设定了Ⅳ级、 Ⅲ级、Ⅱ级、Ⅰ级4个响应等级,调整充实了启动条件,使《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增加了应急响应准备、预案启动和扩大应急响应程序,分类完善了不同响应级别下的前期、事中处置措施,使应急响应的启动更具有科学性。

(五)后期处置部分。主要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赔付、事故调查和评估总结,明确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调查处理。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上报县政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结的要求。

(六)应急预案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明确了县应急管理局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练,各专业应急机构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联合演练。明确了演练结束后,报送总结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附则部分。主要包括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奖惩、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明确了本预案由县政府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

六、创新举措

一是增加了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交警、民兵、医疗和蓝天、曙光等基本救援队伍为主,武警为救援后备力量。

二是增加预警发布的渠道,明确了预警内容及信息处置的基本流程,规范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是调整了启动条件,使《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增加了应急响应准备、预案启动和扩大应急响应程序,分类完善了不同响应级别下的前期、事中处置措施,使应急响应的启动更具有科学性。

四是完善后期处置流程,规范处置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积极应对。预案中进一步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物资保障。预案中明确了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队伍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科技支撑、装备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和治安保障措施,明确了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县发改委负责粮食的供应工作。

(三)科技支撑。县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应急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县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东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股长  吴荟

咨询电话:(0566)529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