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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部门解读】东至县应急管理局檀瑞同志解读《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9
废止日期:
【部门解读】东至县应急管理局檀瑞同志解读《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3-19 14:50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党委、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后,立即高效、有序、科学处置,达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手段。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池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东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程序制定形成《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健全完善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二是坚持强化预防预警和应急保障措施。三是坚持强化部门应急责任,压实政府分层级应对责任。四是坚持统一领导,明确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指挥机制。五是坚持突出企业基层,落实风险管控、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责任。

三、文件起草过程

《池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研究预案的各项内容,于2021年12月完成《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初稿起草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反馈1条,修改完善后报法制股审核。12月24日,通过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形成《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2022年2月8日,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与县司法局进行沟通,参与并通过了县司法局组织的司法审查,形成了一致意见,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工作目标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县政府领导下,设立县危化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地方层面,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根据事故分级响应,组织开展应对工作。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达到科学有效的处置效果,严防事故危害扩大。

五、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七个部分。

(一)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故分级进行了充实,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了事故分级机制和县级预案响应原则。《东至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全县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性文件,是部门单位协作配合、应急联动处置和管理的基础,各地应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牵头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制定、修改、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报对应层级的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主要是对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增加了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县公安、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园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企业抢险救援队和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单位组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处理,形成共同应对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预警预防机制部分。提出了预警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两重点一重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形成风险隐患、救援物资、专家队伍、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加强日常检查过程中对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的检查,提高突发意外的应变能力。明确了预警级别、预警发布的内容和途径、预警行动和解除以及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部分。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由高到低分定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危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救援。明确了事故分级机制和预案的启动条件,细化了应急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事故提出了不同处置措施。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群众的防护措施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后期处置部分。明确了善后处置的主体责任部门及事项,对保险、恢复重建等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上报县政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总结的要求。

(六)保障措施部分。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明确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和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并共享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健全了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以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导,骨干企业及事故企业自身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体系。对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七)附则部分。主要包括预案管理、监督检查与奖惩、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明确了本预案由县政府组织制定和实施,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修订,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
     (一)预案适用范围。该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县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协调。

(二)组织指挥体系。县级层面,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县政府领导下,设立县危化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地方层面,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在本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

(三)现场指挥。在现场指挥权方面规定,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县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在其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事故现场的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四)响应分级。一般事故,本预案进入启动状态;较大及以上事故,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事故,提请市危化应急指挥部组织应对。县级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坚持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在县政府领导下,设立县危化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县各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调配合。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引导,在事故发生时能达到更加快速高效地响应,科学有效地处置。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县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东至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工作人员  檀瑞

咨询电话:(0566)529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