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208-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关于印发《香隅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5
关于印发《香隅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5 09:28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香隅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香隅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香隅镇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东至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安〔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检查、深刻反思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尽快扭转燃气事故多发频发被动局面,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围绕15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点或充装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远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7.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8.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9.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0.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1.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2.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3.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三、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0月底,各村、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实实在在地组织起来,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村、镇各相关单位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商业用户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各村、镇各相关单位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四、时序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形成全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2022年8月底前完成)。各村、镇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燃气经营单位、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远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排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

(三)隐患整改(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坚持边查边改,

立查立改,开展集中整治。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建立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香隅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加强工作调度,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长:马南杰

副组长:陈玉彬、舒刚、吴义敏、孙来苗、张敏

  员:速全胜、王华、王末来、秦正胜、檀国伟、吴峰、叶银芳、高先发、吴毅、王玲敏、汪程、周有发、章发春、陈永新、邢云、范继华、李贤涛、方英、方隆乾、何军、陈思、吴俊、石桂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中心,承担日常工作。方隆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督促各燃气用户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实行化闭环管理。

(三)严格监督处罚。镇应急指挥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城建办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办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的问题,切实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行为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村务广播、公众号、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