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目前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
我们的《管理办法》以章条格式形成规范性文件,共六章四十一条,主要框架包括总则、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县级储备粮的储存与轮换、县级储备粮的动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其中包明确了由县发改委、财政局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布局方案。县级储备粮的收购和销售计划流程;承储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细化承储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明确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和轮换价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轮换程序、年限、奖惩措施;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条件和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的主体和职责范围,县发改委、财政、审计、农发行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承储企业违反储备粮管理规定责任追究等。
二、有哪些保障措施呢?
粮食安全与供应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也是做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粮食储备管理涉及多部门,要实现良好的管理成效必须联动协调,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审计等相关主管部门及县农发行要根据《办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责任,有效发挥粮食储备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通过各自渠道加强宣传,在注重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推送《办法》相关的内容解读、贯彻实施等方面信息,营造浓厚氛围、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三、是否有针对目前东至县的储备粮管理的一些创新的举措么?
我们一共有四项创新举措。
(一)注重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储备轮换价差亏损弥补、储备贷款、库存成本核定、储备动用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从完善机制上取得突破;
(二)注重规范管理。按照查缺补漏、充实完善、促进规范的原则,参照有关粮食法规规章制度,对规定不具体、不全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将零散的行政管理措施统一纳入办法中规范管理;
(三)注重管理责任。对应机构改革情况,将发改与粮食部门的职责进行合并,进一步完善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方式,强调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对县级相关部门和承储企业的违规情形及追责情形进行了全面细化;
(四)注重精简统一。根据控制和减少发文数量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承储资格、储备轮换、信贷资金、补贴资金等管理要求,形成连贯统一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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