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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医院纠纷应急处置流程图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2
废止日期:
医院纠纷应急处置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12-12 08:00 来源:东至县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特别说明:

一、根据池政办﹝2014﹞44号文件、池卫计医秘﹝2015﹞51号文件,医疗纠纷处理有以下几条途径: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向县医调委申请人民调解(地址:东至县综治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66-529116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患方及其他人员利用医疗纠纷蓄意闹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科室人员应及时报警并向总值班汇报: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或办公场所,寻衅滋事,严重干扰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2.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3.侮辱、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的;

4.在医疗机构挂横幅、设灵堂、烧冥纸、放鞭炮、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的;

5.拒不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陈尸要挟医疗机构,经劝说无效的;

6.社会恶势力或职业“医闹”插手医患纠纷的;

7.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

8.涉嫌将患者非法遗弃在医疗机构的;

9.其他涉嫌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