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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医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东至县人民医院控烟巡查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2
废止日期:
东至县人民医院控烟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12 10:30 来源:东至县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全院控烟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二、各科至少设健康教育人员1名,配合医院安排的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开展控烟工作。

三、各科室健康教育人员以及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要带头遵守《医院控烟制度》。

四、健康教育人员负责本科控烟宣传和督导,认真做好宣传和督导记录,确保本科辖区内无烟头、无吸烟者吸烟。

五、健康教育人员、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有劝诫吸烟者控烟戒烟的职责,有不听劝诫的,可向健康教育科报告。

六、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对本院违反控烟规定的职工,有向健康教育科提出处罚的权力。

七、健康教育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本科室控烟设施和宣传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