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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K168716825/202408-00038 组配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东至县总医院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18
废止日期:
东至县总医院
发布时间:2024-08-18 17:35 来源:县总医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至县总医院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6月27日,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9〕18号),组建县总医院。2019年12月25日,县总医院挂牌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法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总医院院长为独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选举产生中共东至县总医院党委、纪委,由东至县委直管。县医院、县二院、县中医院以及15个乡镇卫生院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保留法人资格,加挂“东至县总医院××院区”牌子,法定代表人由总医院法定代表人担任。2020年1月1日,根据《中共东至县委办公室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总医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秘〔2020〕2号)精神,县总医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数据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医保管理部、医疗发展与防保部、质量控制部、综合保障部、健康事业部9个科室。县总医院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30名。县总医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总会计师1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股级领导职数9名。

一、主要职责

总医院负责落实政府办医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行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立医院资产运营收益分配权等。总医院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体化”管理,院内实行人员、财务、资产、业务、绩效、信息“六统一”管理。

(一)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入的职能。

1.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4.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5.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二)从县医疗保障局划入的职能。

1.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3.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第四条  县总医院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县级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及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参与卫生应急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根据乡村振兴规划和县级医疗事业发展,合理调整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和规模。行使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以及公立医院资产运营收益分配权等。

(三)负责县域公立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统一管理,负责全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自主权,组织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统筹各医院医务人员配置,落实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落实县管乡用政策和乡聘村用制度。

(四)负责县域公立医疗机构资产财务统一管理。负责县域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推行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单独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奖励费用不计入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的要求。

(五)负责统筹县域医学检验、放射影像、远程会诊、120急救、消毒供应、物流配送、健康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根据各院区办医特色侧重加强不同院区特色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县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等统一集中采购及管理和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七)负责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组织实施远程医疗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

(八)执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管理和支付,执行县医保基金补偿方案,参与制订并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

(九)负责村卫生室医疗业务指导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负责对村医的绩效考核和村医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分工。县总医院负责落实政府办医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履行医疗全行业监管职责,履行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承担医改相关配套政策的组织落实;对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及其他部门向总医院下达各种行政指令或具体工作事项,并监督落实,按规定下拨总医院相关经费。

2.与县医疗保障局职责分工。县总医院、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领导班子

商爱元  党委书记

陈胜友  党委副书记、院长

宋来花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汪长兵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  强  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和寿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戴国林  党委委员

程国顺  工会联合会主席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集贤路1号

邮箱:dzxzyy20191225@163.com

电话:0566-7028105

邮编:2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