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调整事项的批复>》(池编办〔2021〕193号)和《中共东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舜城新区管理处等机构设立调整的通知>》(东编〔2021〕20号),县舜城新区管理处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列公益一类,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新城区建设发展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统
筹协调和推进新区建设发展。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并执行新区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组织拟定并实施新区开发开放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办
法以及建设计划,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统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研究和相关重
大事项的沟通、协调。
(五)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在新区的监督管理和公共服
务;协助做好新区土地收储整理开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
维稳、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和城市、应急、市场、文
化、旅游、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
务,推动新区建设发展。
(六)负责围绕以教育、康养、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
服务等产业开展“双招双引”和对外交流合作,推进对外合作平
台建设,推动新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七)负责新区各企业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考核和协
调;负责承担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
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后勤保障、内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承担党务、纪检、监察、统战、群团、宣传、信息、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帮扶、机关安全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二)规划建设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并实施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城乡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并执行新区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规划、建设、监理、验收、安全生产和建筑市场等工作;负责承担新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经济发展部。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新区开发开放的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负责经济运行、统计和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围绕以教育、康养、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现代服务等产业收集整理招商信息,建立招商项目库,并积极对外宣传推介;负责承担招商项目的考察、洽谈、对接和引荐;负责项目引进和实施过程中的全程代理服务和跟踪服务;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新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财务部。负责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调度和结算;协助参与新区企业税收规费和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协助做好新区建设融资工作。
(五)社会事务部。负责承担文化、旅游、教育、健康、民政、武装、就业、社保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承担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负责承担企业用工登记,建立人力资源及用工信息库,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负责承担企业招工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协助做好劳动监察和失地农民生活、就业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群团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东至县舜城新区管理处主任 袁华毅
四、办公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东至县舜城新区(G206与舜德大道交叉口处)
电话:0566-7028808
邮箱:764889135qq.com
邮编:24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