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41821003287545U/202210-0005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龙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关于印发《龙泉镇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龙政〔2022〕69号
成文日期: 2022-10-17 发布日期: 2022-10-17
关于印发《龙泉镇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0:09 来源:龙泉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关于印发《龙泉镇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泉镇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龙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龙泉镇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

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农工办[202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提升内容

(一)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全镇、相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进行排查整改提升。污水处理站是否规范运行,是否达标排放,排水口是否有污物垃圾,站内是否干净整洁,绿化是否存活,人工湿地水生植物是否生长良好,管理房内是否整洁有序,检测仪器是否正常工作。污水管网是否存在渗漏,检查井盖是否存在破损,排污口标高符合接户要求的是否做到“应接尽接”。

(二)美丽乡村农户改厕。各村对历年建成和在建的美丽乡村中心村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发现仍有旱厕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厕,安排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改造,做到“应改尽改”,规范改造。同时对排查发现已改厕户旱厕未及时拆除或回填的旱厕,要立行立改进行拆除或回填,确保改厕率达到100%。

(三)改厕“回头看”核查。对照台账,核查现场与台账问题是否一致;检查厕所问题是否隐情不报;检查化粪池第三格是否污水直排;对照改厕标准,检查厕屋、供水、照明、厕具、化粪池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形成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验收销号。

二、排查整改提升时限

2022年10月2日—20日,完成排查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落实排查整改责任。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指导排查整改提升工作,验收销号等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排查整改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形成排查台账、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经排查人、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镇农办。对未及时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时申请销号的村居,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报送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阅批,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治”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居户生活污水做到“应接尽接”。

)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村(居)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新闻媒体、群众反映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深入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干部担当作为、落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附件:1.龙泉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龙泉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章文俊

 员:  郝汉文  孙时林  杨长生  许世友   汪美玲

             胡            黄申南     

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郝汉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申南同志为联络员。


政策咨询渠道:电话咨询:0566-8068002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