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滨江小城市目标,全面实施“一江两岸 拥江发展”的战略部署,保障大渡口镇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的起草和研判全程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拆迁与安置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和谐征迁、依法征迁,实施透明化操作,统一领导、全面发动,稳妥推进。一是突出以人为本。政府全力保障百姓权益,通过明确规定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征迁工作在镇拆迁安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界定,形成职责清晰、权责透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坚持法治统领。严格对照上级部门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此《办法》,对征迁工作全过程实施法治监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镇拆迁办结合全镇征迁安置工作实际负责起草,分管负责人核稿,形成了《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反馈的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各村(居)、社区、自规、财政等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提请相关会议讨论通过。
四、工作目标:
确保大渡口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法合规,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彰显阳光拆迁,做到拆迁顺乎民意、惠及民生,扎实有效推进全镇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主要任务:
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安置补偿。 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安置地点由大渡口镇人民政府根据征迁村别就近统筹安置。
六、创新举措及亮点:
(一)激励措施丰厚。为进一步推动规划区域内土地房屋征迁工作顺利开展,鼓励被征地人支持配合征迁工作,《办法》规定在征迁公告规定的征迁期限内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主动搬迁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户按主房征迁面积20元/㎡的奖励,搬迁通知期限内搬空交房的,再给予每户按主房征迁面积30元/㎡的奖励。
(二)细化各项规定。本次修改时,结合工作实践,对五保户、户籍在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住房、子女分户等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涉及大渡口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执行,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单位: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大渡口镇拆迁办工作人员
解读时间:2023年1月7日
联系电话:0566-80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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