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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K168716825/202212-00076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08
废止日期: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11:37 来源: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2025年)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1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 1

(二)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5

(三)严抓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6

(四)全面推进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7

(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修复工作成效显著................. 8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9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1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指标.................................... 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2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2

第三节 目标指标...................................................................... 13

(一)总体目标................................................................... 13

(二)指标体系................................................................... 14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举措................................................................ 17

第一节 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7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7

(二)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19

(三)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9

(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

第二节 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0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20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3

(三)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 27

(四)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9

(五)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31

第三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32

(一)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32

(二)完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33

(三)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34

第四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35

(一)严格管控农村面源污染........................................... 35

(二)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36

第五节 筑牢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 37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37

(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38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40

(四)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水平........................................... 41

第六节 加强共保联治,构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42

第七节 推进智慧监管,构建现代化环境质量体系.............. 43

(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化水平....................... 43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44

(三)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45

(四)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46

第四章 重点工程............................................................................ 48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2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52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52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53

第四节 加强人才建设.............................................................. 53

 

附图:

附图1 池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2 池州市生态空间图

附图3 东至县水系图

附图4 东至县空气监测站点分布图

附图5 东至县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分布图   

附图6 东至县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

 

 

 

十四五时期,是东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重要阶段。根据东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紧密衔接国家、安徽省及池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加大绿色发展转型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东至县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东至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省级森林城市,荣获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安徽省文明县城等称号。十三五期间东至县社会经济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扎实成效

1、蓝天保卫战进展显著

2015年东至县环境空气优良率73.6%PM2.5年平均浓度47μg/m3PM10平均浓度94μg/m32020年,东至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较2015年提升22.3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33μg/m3,较2015年下降29.79%PM10年均浓度为47μg/m3,较2015年下降50%,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东至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东至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东至县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积极争取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64万元),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措施,强化应急防控,深入开展各项重点任务。一是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计划项目,以项目为抓手,全面淘汰关闭35t/h以下燃煤锅炉,实行煤改气和工业炉窑特别排放限值,深化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二是加强县城污染防治。完成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油烟整治;全面实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制定《东至县散煤整治方案》,开展建成区散煤整治,县城建成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开展国3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专项行动。划定国3柴油车县城禁行区域。启用42台电动公交。四是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启用秸秆禁烧监管平台,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人防+技防相结合,采取点位布控、分片包干、全天驻守、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全天候、全覆盖式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五是落实联防联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和响应2018-2019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时,14家纳入橙色预警应急减排企业全面落实限、停产减排措施,及时修订了2019-2020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4家重点行业企业纳入应急措施方案。六是开展建材行业专项整治。县内所有页岩砖生产企业全部建设脱硫除尘工程。7家在产矿山企业已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粉尘防治和生态保护成效。

2、碧水保卫战成效显现

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入江排污口排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积极争取水污染防治资金13434.5万元,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开展河湖五清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要求比例分别为5%8%,目前,东至县已实现工程减排COD 288.405吨,减排比率为5.1%,氨氮54.65吨,减排比率为8.45%

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深入实施《东至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东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划定饮用水水源地15个。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基本满足水质功能区要求,达到类以上。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尧渡河东流断面、黄湓河张溪断面达到类水质要求,龙泉河跨界断面、升金湖中心点断面达到类水质要求。建立河(湖)长制,全面开展入江排污口排查。对5919个入江排口开展排查、核查工作,确认一、二级支流排口161个,全部取样检测,并对全县161个入河排口进行溯源信息登记,明确水体信息及责任人。三、四、五级支流排口共614个,现场核查入河排口62个。开展入河排污口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完成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东至县香隅镇香隅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和香隅老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修编,全县59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试运行。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依法调整划定畜禽禁养区,全面落实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停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32家养殖场(专业户)。完成53家加油站储油罐双层罐改造工作,完成地下水防渗整治工作。

3、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东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东至县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等文件要求,完成57家企业信息核查及4家企业入场采样工作。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发布土壤环境重点年度监管企业名单,核实重点土壤监管行业企业22家。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管理和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收集工作,完成东至县神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每年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医废规范化处置,全县医疗机构均与市医废处置中心签订处置协议,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做到48小时收运一次,医废处理率达100%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监管,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35家。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强化园区固体废物集中排查整治,39家企业完成2020年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等审核工作,13家企业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线申报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底,39家企业共产生危废17383吨,委托利用5813.5788吨,委托处置12240.3783吨,做到当期产生,当期处置。加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申报东至县尧渡镇花山锑金矿废弃尾矿堆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东至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东至县47家重点行业企业(含重点监管企业)2个园区周边、东至县神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东至县土壤污染能力建设项目等7个中央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均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争取土壤专项资金共982.2万元。

(二)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印发《东至县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80家,排污许可登记983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三个全覆盖专项工作。两个省级开发区建成视频监控系统,27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省、市监控系统联网。积极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持续强化建设项目服务管理,强化三线一单的约束,把生态红线作为项目选址与审批的高压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把环境准入关。十三五期间,县级审批项目251个,预审市局审批项目35个,验收114个项目。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完成实验室搬迁、资质认定和标准化,按年度监测计划完成空气、水、噪声日常监测工作。目前东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在编在岗11人,主要承担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与监测等环境监测任务,实验室计量认证项目包括水、气、声共计54项。十三五期间,建设完成7座国省控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始构建并逐步完善。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划分17个三级网格和252个四级网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十三五期间,共抽查企业357家,对5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监察意见,责令整改。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轮窑行业集中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园区危废集中排查整治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缔关停类49家,整顿规范类32行政处罚86起,罚款1311.966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45起,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9起,责令停产整治89起,下达环境监察意见80份,处理1415起环境信访件。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县环境保护局改革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并完成更名挂牌及各项改革变更工作。

(三)严抓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印发《东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东至县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持续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东至县工作方案》、《关于县乡村三级联动开展环境突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抓好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市级交办东至县的119件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及时开展督察信访件整改回头看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21件,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信访件26件,2018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70件,共计117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印发《长江东至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四)全面推进环境整治,人居环境明显提升

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印发《东至县“8+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完成46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共进行户厕无害化改造31720户,其中2017280户,20189002户,20199572户,20209866户,全面建立改厕长效维护机制。全面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完成87个乡镇集镇建成区和中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中12个集镇建成区、11个原乡镇政府驻地、64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点,现所有设备均正常运行。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立农村垃圾收集点中转站,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位,日收集、转运、处理能力达260吨,建立垃圾分类试点,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覆盖率和处置率达100%。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实农膜回收台账制度,建立农膜回收网点15个。

(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修复工作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印发《东至县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护自然生态。目前东至县自然保护地8处,分别是升金湖(东至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长江(东至段)江豚自然保护区、马坑紫石塔县级自然保护区、大历山风景名胜区、天台山省级森林公园、黄湓河鰕鯱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安庆段长吻鮠大口鲶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方位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人工造林面积8.8万亩,封山育林7.7万亩,森林抚育52.9万亩,退化林修复13万亩,国家储备林1.62万亩,森林覆盖率58.37%。完成206318530236等国道增绿60余公里,234等省道绿化10余公里,香隅、东流等高速出口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2.5公里,乡村道路绿化200余公里,新增长江岸线绿色廊道22公里,完成香隅河、尧渡河、黄湓河新增绿化提升10公里县域骨干道路、河流林木绿化率均达95%以上。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0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38个。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全面提升全县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到十三五末,县域湿地保有面积达29189公顷,其中重点保护湿地面积达到17900公顷,湿地保护率61.32%,位列全市第一,远超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1、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区域环境容量不够。十三五期间,东至县PM10PM2.5年均浓度虽较2015年下降趋势明显,但未持续稳定下降,数据尚有波动。在2020PM10PM2.5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然而考虑到疫情影响,各地PM10PM2.5普遍低于同期水平,东至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尚不能完全保证。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任务艰巨。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为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因此控制VOCs排放是东至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关键。尤其是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涉VOCs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不到位。扬尘污染时有发生,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难度较大,投诉等环境信访问题仍然存在。


十三五期间东至县细颗粒物与臭氧浓度变化情况

水环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有待完善,污水管网管养需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堵塞、错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较为突出。全县234个行政村,其中只有87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污水治理设施难以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覆盖率不足,收集率普遍偏低,专业化运维覆盖率和水平较低。

土壤环境:治土、清废等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重道远,疑似污染地块详细勘查、风险管控、土壤修复治理等工作进度缓慢,需严格把控时序进度完成地块调查工作,重点排查关闭或搬迁企业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以及金属矿山土壤污染状况,对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制度。需加强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以东至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压力较大。辖区内环境风险源企业数量较大,尤其是东至经济开发区临近长江,涉危、涉重风险源的布局性、结构性风险较突出,不容忽视。东至县紧邻长江,运输车辆和船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高,应急状态下辖区生态环保的组织动员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不高。覆盖城乡的大气监测网络和覆盖全流域的地表水监测网络尚未建成,环境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存在短板。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还没真正实现。司法保障存在短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没有形成常态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案数量偏少。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渠道偏少,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等新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不足,公民环保素养尚需提升。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赋予了安徽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更重的角色定位和更大的使命担当,为实现安徽更好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提供了战略指引,给予了东至县全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要求,为区域自然生态共保、跨界环境问题联治提供了重要契机。

在全球疫情蔓延和逆全球化趋势造成外部冲击下,面临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由于东至县传统产业占比较高,创新驱动不足,产业发展受空间制约,面临产业链现代化升级压力的挑战。环境污染的复合性和治理的复杂性日益明显,量大面广的存量污染削减任务依旧艰巨,未纳入总量控制或日常监管范围的污染因子的影响将逐步凸显。土壤污染日益受到关注,风险将显现。随着节能减排降碳和从严用地、用水管理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产业发展将受到更多环境红线的管控,工业建设用地规模受到限制,转型升级压力进一步加大。如何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将成为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新的重大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指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力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创新驱动、开放发展四大战略,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打造一极三地一门户,助力建设现代化三美东至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坚持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环境保护深刻融入到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更好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源头严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损害追责,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水平。

坚守红线,精准施策。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集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根据不同区域特征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提出分区分类管控策略,促进精细化管理,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信访焦点问题,科学精准施策,推动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积极培育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第三方、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监督促治的新格局。

第三节 目标指标

(一)总体目标

12025年目标

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全方位升级开放建成生态强县,努力打造省际交界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2、远景目标

展望到二O三五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加速发展,努力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谱写全面绿色转型新篇章、构筑改革开放新高地、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紧紧围绕一极三地一门户的定位,坚定地朝着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美东至进军,努力实现总量进位、增速居前、人均争先,进入全省同类县第一方阵,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指标体系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要求,结合国家、安徽省及池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体系,本次规划提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安全维护、应对气候变化、总量控制、农业农村综合治理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8大类25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预期性指标6项。

 


1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东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数据

93东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数据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33

30(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3

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μg/m3

47

4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水环境

4

地表水好于类水质的比例(%

100

100(东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数据)

约束性

5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0

0(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100

100东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数据

约束性

土壤环境

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达到市控目标

达到市控目标

约束性

8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达到市控目标

达到市控目标

约束性

生态安全维护

9

森林覆盖率(%

58.3东至县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数据

54.5按照国土三调计算方式计算结果

约束性

10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31

不减少

约束性

应对气候变化

1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达到市控目标

达到市控目标

约束性

12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达到省控目标

达到市控目标

约束性

13

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90

96

约束性

总量控制

14

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a

COD

达到市控目标

261(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15

NH3-N

达到市控目标

1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16

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t/a

NOX

达到市控目标

215(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17

VOCs

达到市控目标

1385(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十四五指标计划)

约束性

农业农村综合治理

18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个)

[8]

[38]

约束性

19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35

预期性

20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

/

100

预期性

2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95(池州市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预期性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91.4

91.4

预期性

23

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利用率(%

100

100

约束性

2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98

预期性

25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备注:

预期性指标: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要创造一个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能够发挥得更好。

约束性指标: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强化了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政府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指标。

指标解释: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进行解释。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举措

 

第一节 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城市化、产业化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实现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1、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非金属及加工等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赋能、绿色化转型,启动以节能减排、产品升级为重点的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加快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引进和培育一批关键环节产业配套的优势企业,对接长三角相关产业科研机构,加快推进钙产业、装备制造、袜业箱包服装、农产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东至滨湖产业园区为中心,以张溪、昭潭等乡镇为支持,率先在尧渡镇推进箱包企业退城入园,在张溪、昭潭等乡镇建设箱包服装集中区。根据东至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础优势,以东流镇为纺织中心,以尧渡镇为服装中心,以胜利、龙泉、张溪、青山、昭潭、泥溪等乡镇为支持,建设胜利、青山等纺织服装集中区,梯度推进广大中小服装企业退城入园。

2、加快推进战新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积极发展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在技术研发、主导产品、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将东至经开区建成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建省级高新开发区,将大渡口经开区建成装备制造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布局谋划建设灾备中心。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县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业。

3、聚力发展特色产业。突出优势特色产业,谋深谋实特色产业发展路径,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打造现代化工新材料、钙镁新材料与绿色食品三大特色产业。实施现代化工新材料首位产业推进工程,规划发展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业链,扩大产业集群规模。依托丰富优质矿产资源,坚持优矿优用,积极打造国内知名钙产业加工基地。充分利用生态绿色优势,做精做优做强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产业。

4、推动农业绿色高效融合发展。重点实施种养业提质增效行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行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行动、数字赋农行动、全程机械化行动、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加快农业绿色转型、数字转型。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粮油、家禽、水产、中药材、茶叶和林六大特色产业。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建设绿色高标准农田,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建设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生产基地。

5、建设高能级绿色园区建设高效集约园区。支持建设海绵型开发区。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推进东至经开区等开发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二)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煤电联产、集中供热等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减碳,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减小能耗、水耗,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企业煤改气工程。

2、发展清洁能源。建设安全稳定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清洁高效利用石化能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建设葛公、泥溪、昭潭、木塔风电场,努力在山区打造百万级风电基地;开展渔光一体光伏项目建设。

(三)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加快建设东至经开区铁水联运项目。谋划矿产品绿色运输布局,建设专用矿产品运输廊道工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推进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等工程建设。

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慢行交通设施条件,构建以公共汽电车为主的城市交通出行系统。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争创县级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积极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减排行动,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坚决落实煤炭减量替代,加强重点耗煤企业节能减煤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一企一策耗煤管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负面清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水泥熟料、钢铁、煤电等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约束,按照行业能效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拟建、在建项目全面对标能效标杆水平。

2、逐步建设林业碳汇工程。开拓碳汇林业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碳汇林业以政府引导,部门推动,企业实施,民众参与为发展路线,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给予碳汇林业项目奖励资金,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推动,由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牵头实施,可采取公司+林农组合包装碳汇林业项目。根据东至县目前发展现状,由东至县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为主,采取逐步推进方式,至2023年至少申报1个碳汇林业项目并进行实施,至2025年前开始碳交易。

第二节 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严格遵守大气污染物国家及行业排放标准,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已达标企业按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落实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控,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开展LDAR检测。深入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淘汰和深度治理。加强劣质煤、散煤管控,深入推进散煤治理专项行动、煤改气工程等。开展禁燃区修订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

2、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持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推进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或淘汰。开展燃料油品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油品储运销和移动源排放达标工作,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强化在用车辆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强化柴油货车在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2025年力争使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削减10%以上。

3、推进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推动实施阳光施工”“阳光运输,减少夜间施工。加强各类工地、物料堆场、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提高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和县城建成区机扫覆盖率,2025年底前,县城建成区达到85%以上。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持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对未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污染治理的露天矿山,依法调查处理;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划分餐饮集中布局区,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力争2025年城市建成区建立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加强农业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的环境监管,重点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在秸秆禁烧管理中的应用。

4、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东流工业园区等园区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研究建立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机制。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14个工业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精细化管控。

5、积极应对重污染变化。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推进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增强预测预报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当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响应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强化水资源管理。落实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主线,以加强计划用水定额管理为抓手,筑牢水资源管理基础,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以加快节水载体创建为带动,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到2025年,全县用水量控制在3.30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8.3%19.2%;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和预警,强化流域用水管控。因地制宜推进区域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以高耗水工业技术改造、工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为重点,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加快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适时补充、调整、复核水功能区。修订、完善水资源有关规划。进一步完善水文水资源预警系统监测站网,改善水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提高水资源科学技术服务水平。

2、推进水生态修复。围绕县域范围内的升金湖、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等重点水体,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良好水体、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区空间保护。实施一批入河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持续开展黄湓河鰕虎鱼、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措施,加大河道水体治理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实行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东至县重点水域禁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至2025年,河湖生态用水基本得到保障,主要水域的生态功能基本恢复,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深化水环境治理。

1)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升金湖、香隅镇香隅河、大渡口镇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开展太泊湖、黄泥湖、小七里湖、肖思湖、丁湖、狭阳湖等重点湖泊水环境整治,综合分析解决突出的水环境、水生态问题,进一步探索城市型、农村型河流治理模式,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精准、科学推进河流治理。推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污水处理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2万吨/日)、东至经济开发区和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健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全面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城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制改造及污水截留,强化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城镇新区建设排水系统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推进雨水利用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逐步推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排查现有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整治雨污混接、随意排放污水、未经批准擅自排放污水等问题。

3)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与整治。制定实施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方案,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其中东至县香口港区、大渡口港区不得建设排污口,按照全要素录入+全流域覆盖双轨并行原则,采用拉网式、地毯式、台账式等方式对长江干流入江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溯源,将查、测、溯进行有机结合,形成边核查、边监测、边溯源的并联工作机制并按照排污口属性和污染程度开展分类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要求、整治责任单位、整治目标和整治期限,深推坐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加强对排污口的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管理。树立标识标牌,加强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排污口的监管,健全权责明确的多级分工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重点建立水利、环保部门之间关于入河排污口管理的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发动群众力量,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全民监督监管的态势,持续不断改善各类水环境。

4)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减少源头水污染物产生。落实农副食品加工、新材料生产、机械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和改造,建立清洁化改造项目清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强化对涉水排放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推进企业集中入园、集中纳管,完善园区及企业两级污水处理体系,加大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力度,推进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以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排查及污水处理设施评估项目为基础,全面深入排查园区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管网建设及整改情况,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雨污水管网系统整改修复完善,有效提高园区生产生活废水截污纳管效能,稳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严格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完善乡镇集中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管理,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开展“双源”调查,对东至县区域内尤其是工业园区内重点污染源调查基本信息,建立双源清单;筛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污染源,确定重点调查对象;收集、整理、分析水文地质资料、土壤污染资料、土地利用和污染源相关信息,开展重点调查对象地下水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浓度值,评价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周边地下水监测,严格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按期对全县重点企业及园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进行防渗防漏情况进行排查和检测,针对存在渗漏的污染源提出防渗整改措施,确保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6)保障饮用水安全。构建以城乡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为主体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积极开展实施中小型水库及小型水源工程,有效提升县域内优质水供水能力,实施区域内引调水工程,合理配置区域水资源。目前东至县城区供水能力无法满足近期需要,未来舜城片区北部区域与菊城片区由引江济尧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的第二配水厂与第三配水厂进行供水,东山自来水厂作为备用水源厂使用。持续推进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水源地专项整治。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等方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推进乡镇水厂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供水系统覆盖范围,高标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

1、深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统一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落实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要求。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进一步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排查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到2025年全县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镉、铬、砷、铅、汞完成省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2、加强土壤环境监督管理。

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及落实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机制,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2)加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信息化监管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重点监管单位、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及时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地块空间规划变更等信息,建立科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推进利用卫星遥感和现场核查以及信息化系统监管污染地块,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3)加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根据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实施安全利用评估,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实施东至县500亩集中区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十四五期间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生物修复等措施。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确保安全利用。加大耕地污染防控力度,确保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

(四)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置。深入贯彻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的运作模式,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严格落实转运处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垃圾资源化回收机制,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体系,鼓励使用互联网+回收移动平台建立便捷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整合规范化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的意愿,规范回收网点设置。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东至县全域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2、加强塑料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培育壮大替代产业,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到2025年,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大幅减少,替代产品广泛推广,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强化建筑垃圾回收体系与精细化管控能力建设。建立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再生利用体系,提升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再生登记比例,建立完整台账。通过智能大数据网络,建立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强化地区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建筑垃圾网格化管理和视频监督,提升日常精细化管控能力。鼓励就地就近回用,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提高东至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4、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审批等各项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实行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减少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发生。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装备,重点配置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类别和性质的检测仪器,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业内专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不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设定专人负责辖区内所有医疗废物的接收、称重、登记、暂存、移出等工作,并建立专门管理台账。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严格采取防雨、防晒、防遗洒等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完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模式和转运体系,做好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划、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各乡镇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能力。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明确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5、强化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细化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规范有害垃圾收运管理,不断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完善暂存设施和运输能力。扩大社会源危险废物单位的收集监管范围,鼓励更多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第三方处置企业参与进来,加强收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专业化收运体系,控制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五)持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1、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动东至县商业区、科教区、居住区、工业区分离,优化调整现有营业性娱乐场所布局,引导房地产开发远离主干道。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推进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同时,加强全县道路规划,强化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

2、推进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全县城镇道路和机动车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在学校、居民区、办公场所等敏感区所在路段设立禁鸣区和限速区。扩大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系统等安装范围,为查处违法鸣笛车辆提供有力支撑。对高架、高速、铁路周边噪声污染问题,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各自采取必要降噪措施,合理设置噪声屏障。

3、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治理。严控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严格管控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持续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施监督。

第三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一)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1、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加强涉化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开展重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清单式管理,督促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等文件,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措施。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化工企业搬迁至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2、严格涉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加快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持续推动重金属污染减排,聚焦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

(二)完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政府、企业和跨区域流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有序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预案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地,及时做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强化预案的修、练、用、评,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参与度高、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不断完善网状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2、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探索推动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创新,发挥各级环境应急机构枢纽作用,加强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着力解决环境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推动应急队伍建设。结合综合执法改革,配足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在乡镇、街道配备专人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网格化管理。依托应急管理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东至县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厘清环境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合力。不断强化各类应急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着力提升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

4、强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建设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统筹共享。完善县级重要环境应急物资调度网络,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积极应对和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5、完善环境应急预警平台。推进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建设,建设涵盖自然保护地、地表水监测断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的预警平台,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及响应、处置能力。

(三)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1、强化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辐射安全许可证规范化管理、推进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执法检查、辐射安全培训全覆盖,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网络格局。持续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涉源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清除各类潜在的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放射源辐射事故。

2、提升辐射监管和应急能力。加快东至县辐射监测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提升全县辐射监管能力。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工作协调,逐步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提高辐射环境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推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一)严格管控农村面源污染

1、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形成设施升级、集中处理、循环利用、多元开发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结合养殖品种规模,制定一场一策,全面提高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积极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力争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

2、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使用缓释肥、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组织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病虫情测报网络,到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统治防治覆盖率达60%以上。全县农药和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43%43%

3、加强秸秆处置管理。强化县、镇、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对依法划定的高速公路、省道、城市周边等控制区域,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灰霾天气,对重点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确保每年零火点,力争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4、深化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加强农业秸秆的源头收集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结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农业废弃物堆场、田间废弃物收集点、废弃物收储设备等配套设施。完善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秸秆资源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长效运行,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加快发展秸秆发电、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制气等能源化利用项目,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1、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强东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垃圾运输、处理能力,将一体化服务覆盖全域,特别是偏远村落,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有序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推进源头减量,推广两次四分法(即农户源头初分、村保洁员细分,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不可回收垃圾),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力争2023年,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力争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2、全面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加快完善农村户厕改造长效管护机制。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力争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率达35%

3、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通过采取控源截污、沟通水系、清淤疏浚、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性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各项重点任务,定期巡查检测,建立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质不反弹,整治效果长效保持,进一步提升东至县农村地区水环境质量。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

 

第五节 筑牢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全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减少。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依托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成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严守区域生态安全底线,切实加强森林、河湖、水源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全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2、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三线一单编制成果,以县区、开发区、乡镇等单位为区块单元,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类,精确划分各区块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高生态环境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系统化水平。在优先保护单元内,要加强空间布局约束,执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在重点管控单元内,要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严防环境风险,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在一般管控单元内,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按照+区域++开发区4级结构,加强分级管理。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1、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监管,实行统一规划设置、分区管控、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划定管控边界范围,规范勘界立标,落实确权登记,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全县8处自然保护地四至范围开展勘界立标,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用途管理和空间管制。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级林长责任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采伐、挤占河(湖)岸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各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完成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2、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确保湿地面积不减,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开展湿地资源发证,不断加大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开展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划定落实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强化面积小破碎化的湿地保护,持续推动对升金湖国家重要湿地、大渡口长江湿地的建设与保护,设置界桩、标牌,确保湿地保护面积不减少。严格按照《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规范保护利用行为,禁止擅自征用占用,建立湿地生态修复机制。

3、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构筑生态安全体系。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高标准实施舜城新区绿化,高标准建设尧渡河滨河景观绿带、尧渡公园,形成城市绿量增加、绿化标准提高、树种花卉丰富的美丽园林城市。全面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重点打造长江岸线生态廊道、尧渡河、黄湓河、龙泉河等长江一级支流生态河道建设,以净化、绿化、美化、优化为目标,全方位推进河流、水库、渠道两岸生态修复。加快实施牛矶公园、东流外滩公园、大渡口滨江公园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态廊道,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村主路为框架,对舜城新区、城区主要道路进行高标准绿化,城镇绿地小游园补植树木、草皮、花灌木,提高裸露土地覆盖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空闲隙地、坑塘沟渠、连村道路、住户庭院等区域,栽植能够体现乡村风情的本土树种,全力营造村在树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绿美乡村。人人参与森林城市创建为重点,加快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区的一带三区生态生产生活总体布局,努力建设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构筑皖西南岸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4、加强矿山修复和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绿化,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落实《安徽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5年)》,借鉴推广省内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建设经验,进一步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所有生产矿山必须达到市级以上绿色矿山,争创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观测体系。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天然林、公益林和重要湿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加强巡查巡防巡护,依法严打整治,强化宣教引导,突出源头防控,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彻查非法猎捕、采挖、收购、运输、出售、经营等各环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博物馆、展览馆、体验地等自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机制。

(四)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水平

1、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与动态管理,形成生态创建的长效机制和品牌效应。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充分挖掘东至县生态资源优势,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绿色承接为核心,积极开展合作共建,为探索建立跨地区产业承接合作机制提供典型示范。

2、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基本形成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博物馆、文化场馆(设施)等各类生态教育示范基地,为公众接受生态科普和生态道德教育提供便利。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做好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无车日、节能周等相关的节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生态环保知识,集中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全民教育宣传活动,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生活。

第六节 加强共保联治,构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一)健全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坚定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聚力抓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转型,积极参与长江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长三角跨界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固废危废联防联治,确保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维稳等领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从能源、交通、工业、建筑、生活、城市、生态七大领域因地制宜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

(二)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合作

积极推动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区域环境保护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区域环境防治项目合作与互动,加快建立组织化、网络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环境保护运行机制。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共同加强系统性、流域性、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污染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共享环境监测信息,环评会商交流,共御环境风险,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联防、联控和联治机制,共同致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三)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长江(东至)经济带

深入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全面实施长江禁渔十年行动,加强江豚等重点水生物保护,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打造美丽长江(东至)经济带升级版。加强岸线整治和资源管控,推进上下游联动、江河湖库协同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东流通江出口建设,持续改善尧渡河、龙泉河、黄湓河等水质,保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打造长江(东至段)生态廊道,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

 

第七节 推进智慧监管,构建现代化环境质量体系

(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化水平

1、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升级优化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充分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卫星遥感等手段,补齐地下水、水环境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农业面源等方面监测短板,构建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一张网。充分挖掘时空、区域、流域、行业等不同分布维度的环境信息数据,推进环境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和利用,推动全县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境信息互联互通,搭建生态云数据平台,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

2、推进环境信息化综合应用体系。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政务集约化、统筹化建设,推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固体废物闭环管理、机动车综合管理、污水管网及排污口管理、重点源监管监测、遥感监控等信息化监管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应用服务,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加工分析,提升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能力。

(二)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1、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统筹污染源监测、生态状况监测,协同池州市监测网络布点,健全东至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到2025年,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2、深化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复合型大气污染治理需求,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大气环境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加强O3PM2.5协同控制监测,推进大气环境走航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自动监测站、灰霾监测站(含VOCs组分监测),推动大气环境监测从质量浓度监测向机理成因监测深化。加强重点区域网格化遥感监测、提高重点污染源及散乱污企业监管水平;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配齐相关车辆和监测设备;推进移动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

3、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需求,统筹流域与区域、水域与陆域、生物与生境的关系,建立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推动水陆联动、污染溯源,试点水生态监测,推动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过渡。

4、完善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三个全覆盖,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磷、总氮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按照谁排污、谁监测原则,要求入河排污口排污单位和排污口责任单位开展水质监测;建立涵盖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油气回收系统的移动源监测体系,以及移动源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交通流量、噪声一体化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生态质量监测范围,整体提升生态状况监测评估能力。

5、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保护土壤环境、支撑风险管控为核心,健全分类监测、动态调整、轮次开展、部门协同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重点开展涉重、涉化等行业周边土壤、粮油主产区、十万亩以上农灌区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服务土壤环境管理的支撑能力。

6、提升辐射、农村、生物多样性等监测能力。推进辐射环境监测、重点尾矿库监测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声环境监测,规范和优化现有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环境敏感区和污染源监测。重点开展升金湖流域水生物监测,逐步实现水质监测向水生态监测转变。

(三)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1、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执法能力提升。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大练兵,灵活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监侦手段运用,提高监控预警能力和办案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优化执法资源和力量配置,合规合理设置执法机构,定期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领域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管专业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2、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线上+线下等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3、完善环保执法制度。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协调机制建设和运行。完善生态环境与公安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联动,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推进与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合作,及时化解跨界环境信访矛盾纠纷。

(四)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方式

1、建立网上生态环境议事厅深化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探索建立网上生态环境议事厅,逐步提升议事层次,议事内容从解决市场主体具体困难,向帮扶+政策建议、制度创新、资源及资金支持、专家环境问诊等方面拓展。

2、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3、完善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排污单位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在全市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开发标准、统一应用框架下,探索开发具有东至特色的智慧环保本地化、个性化应用,适时开放智慧环保平台,进行环境质量发布、环境问题投诉、行政许可申办、行政处罚公示等,形成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从水污染防治、固废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绿色转型等各方面提出重点工程,并保证规划指标的可达性。

 

 

 

 

 

 

 

 

 

 

 

 

 

 

 

 

 

 


东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清单

项目类别

序号

重点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

投资(万元)

建设年限

责任单位

水污染防治工程

1

学湖周边污水收集工程

沿学湖周边新建污水收集管道约2.4km,入户收集3500m,接入现状主污水管道。包括土石方、管道、检查井及其附属设施。

600

2021-2023

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

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改造进水泵房设备;增设12m3/d处理规模的二级处理构筑物,包括1座配水井、1A2/O生物池,1座二沉池,1幢鼓风机房;新建污水中间提升泵房1座;污水深度处理土建利用提标改造工程已建构筑物,增设相关处理设备;增设1座污泥脱水系统,包括1座储泥池和1幢污泥脱水车间。

8000

2023-2024

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

3

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尧渡镇、老城区有序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县城第二配水厂工程。

8000

2023-2025

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4

尧渡老河水污染及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1、截污控源工程:DN600污水管道553mDN500污水管道13714mDN400污水管道3667m。河道清淤工程:清除底泥 45m3。生态驳岸工程:构建生态驳岸10806m。生态缓冲带工程:沿河两岸共构建缓冲带26550m2。生态补水工程:新建尧渡老河、东山河、梅城河液压活动坝。3、对沿河公园绿化进行提升。

36000

2023-2025

县住建局

固废治理工程

5

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新建1台日处理400吨生活垃圾的机械炉排炉和1×N9汽轮机+1×9MW发电机组,项目占地面积约72

28000

2022-2025

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

6

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在东至县15个乡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

1800

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7

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工程

昌江河等5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

4000

2021-2025

县水利局

8

长江(安徽东至)经济带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项目

长江(东至)经济带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生态长廊工程,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绿化提升工程。

45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9

尧舜公园建设项目

以尧渡河为主线,以尧城、舜城区周边自然地理环境为依托,将黄泥湖、小七里湖、铜湖、管山湖、泉水湖等湿地资源,通过合理规划、科学施策,加强护岸处理,在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可采取自然护岸、生物工程护岸、台阶式人工自然护岸。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合理配置当地适生植物,起到净化水体、调节气候、休闲与生态旅游的功能。

2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石灰岩山地生态修复及特种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东至县洋湖镇、葛公镇、尧渡镇分布有大面积的石灰岩山场,生态环境总体脆弱。运用选树适地开展生态修复。

1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县发改委

11

东至县水源涵养林及重点生态区位生态修复建设工程项目

在县域重要水域周边、主要河流的源头汇水区及两侧山地范围内,铁路、高速、国省道、旅游干线等沿线以及城镇、集居村庄周边等重点生态区位,实施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

1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

12

环升金湖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系统修复与提升项目

环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环湖陆地生态系统修复与提升,围网撤除,渔船拆解。

50000

2021-2025

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3

尧渡镇绿化建设工程

尧渡公园、尧渡老河二号桥至击壤桥段绿化工程;推进尧渡河绿道建设,全长约68.5km,其中近期48.5km、远期20km、展望支线23.5km

8000

2023-2025

县住建局

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14

安徽省东至县黄柏金矿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项目

针对安徽省东至县黄柏金矿地块情况,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掌握地块污染状况,明确污染边界,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场地的修复目标值、修复范围、深度和修复土方量,提出风险管控措施

102

2021-2022

县生态环境分局

15

安徽华农生物、东至经开区固废中心、中升化工公司等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安徽华农生物、东至经开区固废中心、中升化工公司等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0

2020-2023

县生态环境分局

16

东至县集中区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

对东至县尧渡镇张溪镇500亩受污染的耕地土壤进行治理与修复

230

2020-2022

县农业农村局

17

二类耕地治理修复工程

对东至县尧渡镇、张溪镇开展1056亩耕地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160

2021-2023

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8

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规划工程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100000

2021-2025

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9

东至县张溪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方式对黑臭水体河道、沟渠进行全面治理,实现黑臭水体消除、改善水环境的目标;同时加强河道行洪断面设计,提高防洪设计标准;加强河道的行洪能力。

3374.85

2021-2022

张溪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绿色转型

20

东至县矿山廊道运输专用线项目

东至县矿山廊道运输专用线项目,与东至县非金属新材料深加工产业园、公用运输廊道一体化项目中的廊道项目整合建设

900000

2021-202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林业局

21

东至经开区长江干线铁水联运设施联通项目

国家长江经济带项目

110700

2021-2025

东至经济开发区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切实负责、部门整体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政协和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规划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落实。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考核制度。统筹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按照规划实施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考核各地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2023年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县政府报告。

 

第二节 明确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主体意识,完善县政府统领、县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城管、林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20212025年,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逐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治理项目、责任分工及资金保障措施,并依据年度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第三节 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拓宽投入渠道,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等重点工作投入力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方式,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第四节 加强人才建设

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硬、专业强、层次高、复合型、实用型的环保人才队伍,重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管等急需紧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