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在2023年3月20日前通过邮件、电话、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 系 人:余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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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27年)(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2月21日
关于《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27年)
(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起草过程
规划起草工作于2022年10月启动,总结评估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东至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问题识别、形势研判等工作,形成《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东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27年)》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建设背景和建设基础。概述总结我县自然、经济、社会状况与特征。总结近5年我县在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明宣教等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及阶段性成果。
第二部分为形势分析。结合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从生态空间布局、生态环境质量、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消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化培育等方面分析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对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与消耗趋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梳理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部分为规划总则。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确定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并进行指标的可达性分析。
第四部分为规划任务与措施。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出发,提出规划任务与措施。
第五部分为重点工程。编制重点工程表,明确各项重点工程的投资规模、主要内容、实施地点、责任部门、实施年限等。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等方面明确规划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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