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结合我县实际,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东至县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周凯,0566-7028320。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585394922@qq.com)、邮寄(东至县住建局306室,邮编:247200)、 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
关于《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我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过程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于4月13日向有关乡镇、县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公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公众征求意见稿分为8处历史建筑名录:1.九龄故居;2会源桥;3古钱庄;4宝昌号;5马号巷;6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7横岭村大礼堂;8李氏支祠。
附件2 :
东至县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年代
1
九龄故居
花园乡南溪古寨
约260
清代
2
会源桥
约50
明代
3
古钱庄
约250
4
宝昌号
东流镇老街
约320
5
马号巷
约860
宋
6
皖南东流老街博览馆
约280
民国时期
7
横岭村大礼堂
官港镇横岭村
约500
1976年
8
李氏支祠
龙泉镇高林村观桥
始建明代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表
填表人:
文件名称
修改意见
和建议
修改依据
及理由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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