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县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东至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经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东至县委宣传部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东至县民政局 东至县财政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东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至县医疗保障局 东至县总工会
2023年1月10日
东至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及《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等要求,结合我县职业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县职业健康现状
职业健康是健康东至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政策,对照标准体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完善职业健康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东至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业病防治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尘肺病防治攻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活动持续开展,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卫生培训率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等五项指标均达95%以上,职业病危害监测、职业病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我县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发生处于较低水平,未发生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职业病危害企业面广量大,尘毒、噪声、化学毒物等传统职业危害依然存在,新工业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带来的新职业病风险不断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工作相关疾病问题日益显现,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新问题。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微型企业占到工业企业的绝大多数,生产规模小,职业病防治控制水平低,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严重;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基础管理薄弱,对改善作业环境、设置防护设施、职业健康检查经费投入不足,劳务派遣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职业健康信息化引领支撑作用尚未健全完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共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职业卫生监管力量薄弱。存在监管人员数量少、专业知识不强的现象,在人员、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还不能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要求,尤其是乡镇一级,专业人员极为匮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紧紧围绕“健康东至”建设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和康复服务能力。
突出重点,精准突破。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以中小微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电离辐射等危害治理和监管,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依法防治,落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合力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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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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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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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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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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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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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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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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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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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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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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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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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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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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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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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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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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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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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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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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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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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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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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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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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筑牢职业安全防线
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县域内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对县域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推动职业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县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用人单位要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等责任,确保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依法落实职业病患者的相关待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劳动者承担个人防护责任,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自觉、正确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放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
(二)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风险管控,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切实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型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工作。
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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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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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评估,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2.探索试行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保支持、公益援助、大企业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管理部门定点帮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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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产出: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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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法体系
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健全职业健康全过程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县、乡镇两级职业健康监管网络;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经费,配备监督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强监督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超标结果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制定规范的执法规程,提高监督效率,对新发职业病的企业实行监督执法全覆盖。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全周期监管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
(四)加大人才培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和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职业卫生人才队伍体系,推进职业病防治人才梯队建设,开展规范化系统化培训,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健全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体系,配合构建“市、县”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县疾控中心设置职业病防治职能科室,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加强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县域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能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放射卫生工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县级并向重点乡镇延伸的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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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健全完善县级并向重点乡镇延伸的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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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1、遴选和培养职业健康领域专家、职业健康监督员、职业病诊断医师、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加强县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能力。
3.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能力建设,县人民医院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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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产出: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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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政策扶持,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按照“县级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基础数据库,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鼓励开展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提升职业病救治医师能力,积极融入长三角职业病远程救治协作网,强化应急救治能力。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减轻职业病患者家庭负担。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六)实施智慧监管,构建信息化网络体系
积极融入全省、全市职业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控制等数据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加强与发改、科经、民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信息、劳动者职业健康信息和职业病工伤保障信息等数据,建立部门间职业健康信息交换机制和渠道。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化水平。
专栏3 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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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目标: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加强全县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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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1.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构建全县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的软硬件环境。
2.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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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产出: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构建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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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动科技创新,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防护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推进职业病重点专科建设,大力支持特色学科发展,围绕危害我县劳动者健康的重点职业病,开展职业健康损害、流行病学等调查研究。鼓励有关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参与国家、省职业病防治领域重大项目合作研究,积极推进合作共建。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和有关组织,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标准规范修订、科技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长三角区域及其他省、市、县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提升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八)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推进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和机构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务,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防护知识,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制度。持续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参加“安康杯”竞赛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把“健康企业”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效应,在各种评优评先活动中对获得“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称号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优先考虑。
专栏4 职业健康宣传示范引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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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充分发挥部门、媒体、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和文化建设,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个人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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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任务:
1.开展县级健康企业建设活动。
2.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3.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健康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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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产出:形成浓厚的职业病防治社会共治氛围,对职业健康的关注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明显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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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架构,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提高站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制度,积极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卫健、宣传、发改、科经、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配备比例,确保队伍数量和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能任务相匹配,完善所需业务用房、设备装备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劳动者等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强有力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管理机制,及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中,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用人单位形成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目标完成。结合本规划,明确县本级、各园区、各乡镇、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县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