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东至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0 11:46
来源:东至县林业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深刻汲取教训、立行立改、举一反三,进一步解决林业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集中围绕“严整改、重质量、促转型”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明电〔2023〕16号)、《池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池州市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林字〔2023〕33号)、东至县环委办关于征求《东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和《东至县环委办关于抓紧制定东至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实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领域实施方案的函》(东环委办〔2023〕19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全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资源,破坏自然保护地、林地和湿地生态环境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纵深推进涉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切实维护生态安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战,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
三、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牵头负责起草,各职能股室根据相关职责完成相关内容和表格制定,汇总后形成初步方案。通过平台下发到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广泛征求意见,4月28日汇总修改审核后形成本方案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各类问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生态安全风险防控闭环工作机制,坚决守牢全县林业生态安全屏障。
五、主要内容
《东至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4点,2个附件。
一是工作目标,明确了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目的。
二是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明确了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工作主要内容和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
三是方法步骤,明确了工作开展的时间要求和流程安排。
四是有关要求,明确了工作开展的各项责任。
附件1为东至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2为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六、主要任务
一是排查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及森林公园是否有以下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度假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 自然保护地内排放或者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固体废弃物,或者排放未达标的废水; 自然保护地内未批先建、非法养殖、开山毁林导致山体裸露,水土流失等行为; 自然保护地底数是否清晰,管理是否规范问题,包括设立及规划编制的批复情况、机构建设、勘界立标情况; 湿地内开(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或者占用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排放湿地水资源或者修建阻水、排水设施行为; 毒杀、电杀或者擅自猎捕水鸟及其他野生动物,过度施肥、投药、投放饵料等污染湿地的种植养殖行为。
二是排查全县各类违规侵占林地问题:采石、采矿、采砂等违规侵占林地问题; 土地整理、毁林开垦等违规侵占林地问题; 建设项目“未批先占、边批边占或少批多占”侵占林地问题。
七、创新举措
县林业局(县林长制办公室)成立东至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下设3个工作督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沟通存在的问题、督促进度、通报重大事项。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县林业局、县林长制办公室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排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沟通存在问题、督促进度、通报重大事项;办公室抽调人员,组建各类专项工作组。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地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深刻汲取教训,反思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不足,强化源头治理,组建巡查队伍,建立自然保护地和林地日常监管制度、长效管理机制,畅通群众媒体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工作合力。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至县林业局
解读人:党组书记、局长程步新
咨询电话:0566 — 701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