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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003287422T/202304-00116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香隅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文字解读】《香隅镇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21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香隅镇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1 11:01 来源:香隅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省政府令 268号)和市、县城乡低保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策严肃、 程序规范、 对象准确” 的工作要求制定该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质量,认真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东至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之规定,结合香隅镇实际情况形成初稿,为使方案适用有效、合理运行,经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多次会议研究,最终形成终稿。

    四、主要内容

   年审时间:2023年 4月20日至6月10日。

   审范围:2023年4月在册的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含” 三无”对象)

   年审标准:年审对象有28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批准纳入低保;已经批准获得的,从查实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低保待遇。拥有高额财产、高消费、投资行为、出国经商、不从事生产劳动等。

审重点:一、格坚持工作制度和工作按要求坚持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登记备案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严格按政策规定界定保障对象。要加大收入、财产核查力度,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防止错保漏保。严禁出现“人情保”、“关系保”及“拆分低保金”、“搭车保”等违规现象,重点对多个子女对象获得低保的进行清查清除,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三、严格按要求完善低保档案资料。各村要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做好城乡低保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对不完善、不规范的低保档案要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城乡低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对资料不完善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对象退回资料不予办理低保。申请对象由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在申请中要详细说明困难事实,如实申报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有子女对象申请低保的需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根据乡镇民政所反馈的各村录入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结果,各村要针对子女经核对平台信息比对后出现的预警信息的要重点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和不配合录入核对平台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镇民政所,镇民政所将取消该户低保或者不予受理。四格执行标准坚决清退违规对象。对象有14种情形之一的,坚决予以清退。

      五、创新举措及保障措施

    本方案要求全镇18个村(居)联合网格员全力配合,如实上报本网格区域内符合低保申请条件或符合低保清退条件人员的基本信息。为保障网格员提供信息真实有效,采取上户走访的方式逐一核查,谨防出现重大风险和漏洞。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镇党委政府将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低保年审工作,建立完善的低保进出制度,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咨询部门:香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元舟

联系方式:0566-8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