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 申请用地单位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G236东至县省界段改建 工程项目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 合计 其中 地类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5.4691 1.4006 14.0685 (一)农用地 11.6436 1.1978 10.4458 其中 耕地 9.3002 0.6725 8.6277 林地 0.8928 0.0449 0.8479 其他 1.4506 0.4804 0.9702 (二)建设用地 3.7192 0.1984 3.5208 (三)未利用地 0.1063 0.0044 0.1019 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县级 土地利用计划情况 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2023年度 使用计划指标面积 11.7499顷 年度计划指标来源 使用池州市本年度处置存量土地规模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 耕地数量 9.3002 水田规模 8.8535 标准粮食产能 156033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340000202303110715 已补充 耕地数量 9.3002 水田规模 8.8535 标准粮食产能 156033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340000202303110715 续表一 用地预审和选址文件 预审和选址批准机关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复文号 池自然资规函[2020]402号、池自然资规函〔2022〕433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批准机关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池发改审批〔2020〕525号 项目代码 2020-341721-48-01-030112 建设规模 总用地30.0523公顷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文号 池交综规〔2023〕14号 工程概算 18516.26万元 功能分区情况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面积 路基工程 划拨 14.8691 桥梁工程 划拨 0.06 交叉工程 划拨 0.54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功能分区 数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制面积 所选取单项指标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 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 路基工程 14.177公里 14.8691 14.5832 (2.7699公顷/公里*14.177公里=39.2689公顷)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表4.0.5-5,Ⅱ类地形区、路基宽度12米的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整体式路基工程指标为2.7699公顷/公里。故整体式路基总用地不应超过39.2689公顷(2.7699*14.177=39.2689)。 桥梁工程 7座 0.06 0.06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条款5.0.2,桥梁工程用地面积(S)=桥梁上部构造的建筑宽度(B)×[桥梁跨径长度(L)-桥下常水位时的水面宽度(W)]÷10000。 交叉工程 75处 0.54 7.5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表7.4.2,主要公路设计速度60km/h、T形平面交叉指标为0.1000公顷/处,故用地指标面积不应超过7.5公顷。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该项目设计符合《安徽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用地规模合理,符合节约集约要求。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
申请用地单位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G236东至县省界段改建
工程项目
土地利用现状
权属
合计
其中
地类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15.4691
1.4006
14.0685
(一)农用地
11.6436
1.1978
10.4458
耕地
9.3002
0.6725
8.6277
林地
0.8928
0.0449
0.8479
其他
1.4506
0.4804
0.9702
(二)建设用地
3.7192
0.1984
3.5208
(三)未利用地
0.1063
0.0044
0.1019
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是否符合规划
符合
规划级别
县级
土地利用计划情况
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2023年度
使用计划指标面积
11.7499顷
年度计划指标来源
使用池州市本年度处置存量土地规模核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
耕地数量
水田规模
8.8535
标准粮食产能
156033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编号
340000202303110715
已补充
续表一
用地预审和选址文件
预审和选址批准机关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复文号
池自然资规函[2020]402号、池自然资规函〔2022〕433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批准机关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池发改审批〔2020〕525号
项目代码
2020-341721-48-01-030112
建设规模
总用地30.0523公顷
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池交综规〔2023〕14号
工程概算
18516.26万元
功能分区情况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面积
路基工程
划拨
14.8691
桥梁工程
0.06
交叉工程
0.54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数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制面积
所选取单项指标对应的具体条件参数
节地技术、模式应用情况
14.177公里
14.5832
(2.7699公顷/公里*14.177公里=39.2689公顷)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表4.0.5-5,Ⅱ类地形区、路基宽度12米的双向双车道二级公路整体式路基工程指标为2.7699公顷/公里。故整体式路基总用地不应超过39.2689公顷(2.7699*14.177=39.2689)。
7座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条款5.0.2,桥梁工程用地面积(S)=桥梁上部构造的建筑宽度(B)×[桥梁跨径长度(L)-桥下常水位时的水面宽度(W)]÷10000。
75处
7.5
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对照表7.4.2,主要公路设计速度60km/h、T形平面交叉指标为0.1000公顷/处,故用地指标面积不应超过7.5公顷。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该项目设计符合《安徽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用地规模合理,符合节约集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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